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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政策及招聘方案的制定
自2023年国家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
定》以来,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相
继组织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去年,我市对市属事业单
位新进人员初次实行公开招聘,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社会各界
的肯定和好评。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工作,今年年初,
在总结过去招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
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告知》(济人字
〔2023〕13号),对公开招聘人员的政策、程序、方法等方面
作出了新的规定。下面,就公开招聘人员政策、招聘工作应注意
的问题以及招聘方案的制定进行讲解。
一、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
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政策
性安顿、组织任命、涉密岗位人员,以及符合我市调配条件的人
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政策性安顿人员:指军转干部、计划内安顿退役士兵等。
●组织任命人员:指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任命人员。
●涉密岗位人员:指不宜公开的岗位,如:机要人员。
●符合我市调配条件的人员:指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告知》(济人字〔2023〕28号)
规定的可以通过调配方式进入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人员条件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济南市常住户口(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或引进急需紧
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户籍和年龄限制)。
3.具有用人单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立歧视性条件规定。
●不能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
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
聘。
●需要回避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
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
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
位。
(三)“三支一扶”考生加分政策
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
的告知》(鲁人发[2023]29号)规定,对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
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我市市属事业单
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县、乡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
10分。
(四)“三支一扶”优秀毕业生聘用政策
根据《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
的告知》(鲁人发[2023]29号)规定,对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
“三支一扶”毕业生,用人单位可在其服务期满当年度,经考核
择优聘用。
(五)见习期满毕业生聘用政策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安排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
见习有关问题的告知》(济人字〔2023〕162号)精神,对参与
就业见习期满考核优秀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
需要,申请按一定比例择优聘用。
事业单位安排大学生就业见习应先申请见习基地,然后按照
申报见习方案、公开招募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安排就业见
习、见习期满考核等程序进行,见习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
体办法、程序和相关政策,详见济人字〔2023〕162号文献。
(六)高层次或特殊人才的招聘方式
1.对因涉密、专业特殊等不宜公开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
可简化程序组织招聘。涉密岗位,指机要、安全等部门招聘人员;
专业特殊岗位,一般指在连续两次公开招聘中,报名人数均未达
成开考比例的岗位。
2.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招聘应面
向社会发布公告。但对符合《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聘用高层次紧缺
人才有关问题的告知》(济人字〔2023〕164号)规定的第一、
二、三项人才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对选聘对象直接考核聘用。
(七)体检结果的认定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
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主检
医生应对每位体检考生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署名后加盖体
检医院公章。用人单位依据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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