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一、《合伙企业法》
[例题]
1998年8月,甲乙丙丁四方拟成立私营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丁系辞职职工,丙系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共同拟
定的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丁以劳务和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预企业的经营管
理。经过修正合伙协议中有关不合法问题后,企业得以成立。开业不久,丁提出退伙。在该年10月下旬,定撤资
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有接纳戊入伙。该年10月底,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就10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
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丁认为其以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再也不承担责任;新的入伙人戊则认为,
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1)在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存在哪些不合法的地方?(2)对债权人A的要求,合
伙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3)假设合伙协议约定惟独甲和丁才有权执行合伙事务,乙无权执行合伙事务,而乙与B
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甲与丁知悉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企业的利益,并明确的向B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那末,该
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
[答案]
(1)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例合伙企业的设立中,存在着两处不合法的地方:其一是合伙
人的身份资格有误,即合伙企业的成员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有非自然人,故丙不能参加合伙企业。其二是合伙人的
责任约定有误,因为我国法律要求合伙人须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以其承担连带责任,入伙人对其
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债权人A有权向甲乙丁戊要求偿还其债务。
(3)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
善意第三人。如B不知道乙是权利被限制的合伙人而与之签约,则该合同有效;反之,如果B明知乙的权利受到限
制而与之签约,则该合同无效。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
[例题]:
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甲礼聘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
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允许。2月10日乙未经甲允许,以A
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买价值2万元的货物。
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
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关系情况如下:
(1)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
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B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
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
要求:(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入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看一下题目,实际上第一问是说: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入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
理由。这是表见代理的问题,回答:
{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入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尽管从内部管理的角度看,乙的行为已经
越权了。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尽管
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其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该行为有效。
(2)、(3)这两个问题涉及债务人偿债顺序的问题。首先(应该用企业的存款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然
后是拖欠国家的税款,所以)用A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计9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后,剩余7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可是这78000元不够,怎么办,这里涉及个人独资企业无限责任问题,
要用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清偿)其次,A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000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为
了增加这个题目的难度,这里又间接考察了合伙企业法)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
财产2万元清偿,不足部份,可用甲从B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