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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环保部门所需材料及表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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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所需资料

一、封面(竣工环保验收材料厂名、项目名、日期)

二、企业环保执行情况总结

1、企业概况(建厂时间、立项时间、审批时间、地点、规模)

2、建设项目审批意见(环评审批复印件)

3、企业与周边情况图(标明敏感点,环评上有,复印即可)

4、工程分析(重在有污染环节,环评上有)

5、三废处理工艺流程图

6、达标情况

7、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情况

8、经济效益分析

9、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体系、三废排放管理制度、操作人员岗位制度、监测制度、奖

罚制度)

三、附件

1、企业试生产申请报告(公章),附企业自查情况说明。

具体要求如下: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施工期同时设计、建设期同时施工、试生产前企业

必须递交试生产申请报告,接环保核准通知单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期环保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投产使用,试生产期为三个月,企业试生产期间必须按审批要求委托监测部门完成

有关监测,接受监察大队的监督。

2、环保核准通知单(第二联、由局开发科发给)。

3、企业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公章))。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6、监测报告(监测站提供)

7、有关协议

说明:

1、环评填写登记表的需填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

2、环评填写报告表的需填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3、环评填写报告书的需填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

4、凡是报告表、报告书的,必须填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可

参考环评最后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的数据。

所有数据,要填写清楚,不得缺项。

注:所有资料一式五份,用A4纸,备用。

要上报市局的项目材料齐全,复印六份。

登记卡从简

环保“三同时”管理

一、何谓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

环保“三同时”制度,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

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或自然资源开发项目,其防治环境污染

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使用的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之规定,对经环

保部门审批并要求实施环保“三同时”的项目,在正式投产时须

按照要求通过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

二、如何办理“三同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保总局

[2001]13号令),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顺序如

下:

一、建设项目完成后,投入试生产前须向环保部门提出试生

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试生产。

二、建设单位在试生产期间(一般3个月内)须委托环境监

测部门完成验收监测工作,并向环保部门申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

三、对试生产3个月仍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

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期间向环保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

四、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环保工作执行情况报告;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察报告》

三、环保部门组织“三同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服务承诺:

(1)在接到建设单位上报的验收材料符合验收要求后正式

受理,及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2)自受理验收申请至签署验收审批意见承诺时间:《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表》不超过15个有效工作日;《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登记表》不超过7个有效工作日。

四、建设单位违反“三同时”管理制度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违反“三同时”要求的建设项目,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有关条款予以查处:

(1)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

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

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

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

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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