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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教人员职业道德实践项目七
CONGTENTS目录师幼关系中的职业道德实践家园合作中的职业道德实践模块二模块一同事关系中的职业道德实践模块三
项目导言保教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最终需要落实到实践中,并通过实践去不断提升。保教人员的职业道德实践包含在处理与婴幼儿、同事、婴幼儿家长等之间的关系中,正确处理这些关系对提升职业道德修养有重要意义。本项目主要介绍师幼关系、家园合作、同事关系中的职业道德实践。
理解师幼关系的基本类型和特点,掌握创建和谐师幼关系的方法。理解家园合作的意义,掌握保教人员与家长沟通合作的方法。理解同事关系的重要性,掌握与同事、领导交往的方法。知识目标能力目标能在保教活动中恰当处理与婴幼儿、婴幼儿家长、同事及教育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素养目标爱婴幼儿,尊重婴幼儿,相信每个婴幼儿都具有发展的潜力。
师幼关系中的职业道德实践模块一
模块一师幼关系中的职业道德实践一、师幼关系的含义师幼关系是指保教人员与婴幼儿在保育和教育活动中建立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态度等。师幼关系是教育活动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良好的师幼关系是保育和教育活动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
模块一师幼关系中的职业道德实践二、师幼关系的基本类型010203基本类型(一)专制型师幼关系(二)放任型师幼关系(三)民主型师幼关系
模块一师幼关系中的职业道德实践三、师幼关系的特点特点(一)民主与平等(三)教学相长(二)尊师爱生(四)心理相容
模块一师幼关系中的职业道德实践四、良好的师幼关系的作用(四)(三)(一)(二)良好的师幼关系能增强婴幼儿的安全感、自信心及探索精神良好的师幼关系能增强婴幼儿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良好的师幼关系能促进幼儿同伴关系的发展良好的师幼关系有助于幼儿自我概念和社会性的发展
模块一师幼关系中的职业道德实践五、建立和谐师幼关系的方法古人说:“亲其师,信其道。”这深刻而精辟地点明了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在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这样写道:“师生之间是一种互相有好感、互相尊重的和谐关系,这将有利于教学任务的完成。”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在托幼机构保育和教育中建立和谐的师幼关系对婴幼儿的成长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婴幼儿教育要取得成功,必然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营造轻松和谐的教育环境。
模块一师幼关系中的职业道德实践婴幼儿在身心方面还不成熟,离不开成人的引导。保教人员不仅要将婴幼儿当成教育的对象,更要将婴幼儿看作学习的主人,高度尊重婴幼儿的人格,尊重婴幼儿的自主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婴幼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2.3.4.尊重婴幼儿的独立人格尊重婴幼儿的心理发展水平尊重婴幼儿的错误尊重婴幼儿的劳动成果(一)尊重婴幼儿
模块一师幼关系中的职业道德实践(二)提高保教人员自身的素质保教人员要积极提高个人素质,增强教学能力,展现人格魅力。(三)发扬民主平等的精神在保育和教育活动中,保教人员只有树立威信,才能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增强保育和教育的效果。(四)正确处理师幼矛盾当师幼之间产生矛盾时,保教人员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耐心听取婴幼儿的意见,冷静、全面地分析矛盾。
家园合作中的职业道德实践模块二
模块二家园合作中的职业道德实践一、家园合作的意义家园合作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家长工作”,也不是以一方为主的“配合”,而是两个同样肩负着人生启蒙教育重任的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之间的携手。两者携手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家园合作可以整合婴幼儿多方面的经验(二)家园合作可以多方开发婴幼儿教育资源(三)家园合作可以创造交流与经验共享的机会
模块二家园合作中的职业道德实践小案例周一,A老师埋怨说:“乐乐在家过了一个双休日回到幼儿园后,许多良好的行为习惯就退步了,不认真吃饭、乱扔东西、活动时喜欢说话,真不知道孩子在家时家长是怎么教育的?”站在一旁的B老师颇有同感地说:“是啊,如果家长都能按我们的要求去教育乐乐,我们的工作就好做多了!”A老师接着说:“可这些家长不按我们的要求去做倒也罢了,还经常给我们提这样或那样的意见,好像我们还不如他们懂得多,真拿这些家长没有办法……”
模块二家园合作中的职业道德实践小案例案例分析: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托幼机构与家庭是伙伴关系,家长和保教人员是平等的教育主体。在托幼机构与家庭的相互配合中,保教人员要坚持尊重家长、确立家长主体地位的原则,和家长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从而达到托幼机构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一致性。从A、B两位教师的对话不难看出,他们对家长和教师地位的理解是:教师是教育的权威,家长则是托幼机构命令的接受者和执行者,其实质是否定了托幼机构与家庭的伙伴关系,否定了家长和教师是平等的教育主体。【来源】杨莉君.幼儿教育政策法规[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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