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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书四篇
购房协议书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购买房屋一事,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本着共
同投资、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购买房屋并与之相关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中山一路104号第
1-2幢第3-5层的法院拍卖楼房三层(以下简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
合同总面积为平方米,总价款)。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享有该合伙房屋的产权份额如下:以拍卖确认及成交房
产过户前,三方所第一次各自提供的资金占三方总投入金额的占比作为该房产各
权益方的的股份占比,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按各自的产权份额比例承担
该房屋总价款。该合伙房屋的投资总价款为:房产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房产交
易税金+房产过户手续费。三方第一次总出资不足支付该合伙房屋的投资金额的,
先由甲方先行垫付,待甲方办完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并将房产进行抵押贷款,
所贷得款项除用于支付前期投入资金不足的差额外,甲、方可暂时使用剩余贷款,
但需自行支付所贷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并且到期须按时还清贷款本
金。该房产原租期到期前或到期后三方决定对该房产进行扩大经营的,甲方应将
贷款款项及时回收到三方共同的该房产投资项目上,而原投资及贷款所得资金不
足时,三方都须按比例再注入资金。
第三条协议一旦签订则认定甲、乙、丙三方均充分了解并接受该拍卖房产
的所有拍卖条件及法院告知的瑕疵内容所带来的后果及风险。三方经协商由甲方
全权办理房产拍卖、过户及贷款的所有手续,约定将该合伙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
甲方作为该产权登记人并非合伙房屋真实的权利的全部归属,合伙房屋之所有权
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三人分别享有的%和%的权属。
第四条该合伙房屋原租户终止租赁后,三方可委托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经营
管理或重新对外租赁等经营事务,经营投资管理或对外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和
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承担。甲、乙、丙三方对该合伙房屋的管
理、出租等经营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如将合伙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则《房屋租
赁合同》必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与第三人签署,否则不予出租。合伙房屋的
租金可以由甲方收取,但甲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
及其它该房屋的费用开支后,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
屋产权份额分配,不足支付银行贷款本息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的房屋
产权份额予以补足支付。如采用其它方式经营合伙房屋,则由甲、乙、丙三方另
行协商。
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处分
等权利,除下列情况外,如有两方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代为行使: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一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一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另
两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另两方的经济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二十
支付另两方违约金。
若三方对前款所述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影响该房屋经营时,双方可按下
列约定执行:
(一)双方解除本协议,对合伙房屋进行产权分割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因
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各自独立经营;
(二)双方解除本协议,合伙一方或两方可按该房屋当时的市值受让另一方
或另两方的全部产权(因变更登记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三方按产权份额共同承担)。
第五条房屋所有物权出卖及优先购买权
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按其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享有或承担。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或两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两方或一方在同等
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若甲、乙、丙一方或两方决定出售该合伙房屋,应书面通知另两方或另一方,
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不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的一方或两方应按合理公平的价格
(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两方或一方的房产份额。接到售房通知书15
天不予书面答复的则视为同意出售该合伙房屋。接到售房通知书后既不同意出售
又不愿购买,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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