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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章程模板 .pdfVIP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章程模板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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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章程模板

重庆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冲突的,以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

的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和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

第四条公司名称:重庆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905号。

第六条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以登记机关核定的

经营范围为准;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应当先获得批准

后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公司应当按照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

准的规范表述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注:可自行约定)

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股东会

选举产生。(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由董事会聘任产生。注:二选

一)

第九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

方式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注:外商投资公司的注册

资本币种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币种表示。)

第十一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日期如

下:

(注:1.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股权、债权等及其相应的金额,其中,货币出资应按期足额存入公司

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出资应当用货币估价并依法按期办理财产权属

转移手续;2.出资日期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年。3.外资公司应当

新增一列“国别(地区)”。)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

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

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

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

住所、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

号、取得和丧失股东资格的日期。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

东未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提请公司向股东发出书面催

缴书,催缴出资。

股东未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缴纳出资的,具有六十日的宽限期,公

司在发出书面催缴书时,应当载明出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

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后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发出失权通

知之日起,该股东丧失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失权的股东对失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失权通知

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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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经理;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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