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7页,其中可免费阅读21页,需付费1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摘要
摘要
股东失权制度的正式确立,使得股东除名制度的存续必要性遭到质疑。
笔者通过对股东除名相关案例的实证分析,一方面体现出股东除名制度在维
护公司资本充实以外的功能,证明股东除名制度具有独立存在的制度价值,
股东失权制度无法取代股东除名制度。在新法即将施行、旧司法解释即将废
止的背景下,股东除名仍有确立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实证分析也体现出股东
除名制度在司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