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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制度(通用12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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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药品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药品管理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药品管理法》适用的主体范围包括:

(1)一切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政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

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

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

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

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重点药品监

控管理制度(通用12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制度1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

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

在临床的合理应用,促进临床医师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

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建立统一规范的

“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管理机制,依据《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

录(首批)》三大类共25个品种,作为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品种实

行监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组织

参考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成功经验,由我院药事

委员会专家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承担“重点监控药品”

的管理和日常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制定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的目标和要求。

(二)对“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三)向临床科室反馈“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四)定期公布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

(五)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的定义及分类

(一)辅助用药的定义

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

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

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

(二)辅助用药分类

辅助用药暂分为十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化瘀类、神经营养

类、维生素类、电解质类、自由基清除剂、免疫调节剂、

肠内外营养类药、肝病辅助治疗药、肿瘤辅助治疗药。

三、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应用基本原则

(一)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较治

疗用药会发生较高比例的不良反应(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通

报),有时甚至会发生危及生命、严重的不良反应,对患者机体功能

产生不良的干扰和影响,轻者使患者病情加重、病程延长,重者使患

者机体功能受损,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二)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时不得随意扩

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及疗程等,原则上不允许出现

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若临床医生有充分循证依据(指南)支持某一药

品可超说明书用药,应根据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要求,提

供相应循证依据,进行必要的备案方可使用,否则视为不合理使用。

(三)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时应充分考虑

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降低药品费用,用

最少、最经济的药物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

四、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办法

(一)制定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的目标和要求住院部

指标:我院“重点监控药品”每月住院病人总使用金额比例不超过药

品总金额的15%金额。每月排名各住院医师的.使用情况并公示。

门诊指标:我院“重点监控药品”每月门诊病人总使用金额比例

不超过药品总金额的10%。每月排名各科室医师使用情况并公示。

(二)临床医生开具“重点监控药品”时,必须在病历中详细记

录使用理由,临床应用疗程超过7天或二种及以上“重点监控药品”

联用,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使用理由。

(三)药事委员会专家应每月对各临床科室使用“重点监控

药品”品种进行统计和评价,依据药品说明书和相关制度,重点

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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