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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一)案件经过
2016年12月3日,山东省济南市的杨某某超过限度速度驾驶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102线省道上由东向西行驶,驶到芙蓉茶楼路口时,将聚餐后归家途中的行为龚某某撞倒在地,随后造成了龚某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据济南市交警支队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内容显示,本次事故由驾驶员杨某某承担全部责任,行人龚某某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与此同时,济南市交警支队还依法对两人的体内的酒精含量进行了检测,根据《检验鉴定报告》出具的检验意见,肇事人杨某某静脉血中未能检出乙醇成分,但是,却从行人龚某某的血液中却检查到了酒精的成分。
2016年12月,龚某某所在的工作单位——济南黄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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