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平湖科技园张江快速路及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pdfVIP

平湖科技园张江快速路及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pdf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上海张江平湖科技园张江快速路及

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8.07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省发改委关于上海张江平湖科技园张江快速路及连接线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湖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上报上海张江平湖科技园张江快速路及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请示》(平发改投〔2015〕16号)及附件收悉。省发展规划院受委托开展了评

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4〕55号)。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

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上海张江平湖科技园被省政府确立为浙沪两省(市)合作项目和省重大项目,

园区的启动和建设受到了两省(市)的高度重视。本项目是园区一期范围内的主要

道路,项目建设将为浙江打通了又一条联系上海的经济纽带,是浙北地区联系上海

最便捷、最快速的浙沪大通道。本项目建设是积极开拓浙沪经济、交通新纽带,加

快区域发展一体化的需要,也是加快上海张江平湖科技园建设步伐、优化园区招商

引资环境的需要。

二、项目选址及用地

项目选址于平湖市新埭镇。项目新征用地约814.6亩,其中张江快速路约712

亩,连接线约102.6亩。

三、工程建设规模及技术指标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张江快速路和连接线工程。

张江快速路北起界河(大泖塘),南至北外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道路全长

5.959km,全线按规划线位实施,道路总宽度80m。沿线共设置9座中小桥,一座

隧道(含两侧的U型槽过渡段),平湖市境内U型槽长250m,暗挖段长560m。按

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汽车荷载等

级为城-A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连接线西起张江快速路,东至新兴公路,整体呈东西走向,道路全长

2.241km,全线按规划线位实施,道路总宽度30m。沿线共设置5座中小桥。按城

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汽车荷载等级

为城-A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0053.48万元,其中张江快速路为60170.26万元,连接

线为9883.22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业主单位:平湖市临沪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六、项目支撑性文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浙规

选字第〔2014〕041号);平湖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批意见书(平环建2014-S-021号);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具体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意见表(嘉土资预〔2015〕01号);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政府关于同意上海

张江平湖科技园张江快速路及连接线工程设计方案的函;业主及银行提供的资金承

诺意见等。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

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

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

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

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7日

文档评论(0)

134****766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