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国际商法张圣翠第七版课后案例分析答案 .pdfVIP

国际商法张圣翠第七版课后案例分析答案 .pdf

  1. 1、本文档共2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际商法张圣翠第七版课后案

例分析答案

其他国家一样,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

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

定的除外。本题中,合伙协议并没有其他约定,

因此合伙人A享有优先购买权。

(2)B无权要求C偿还其房屋升值部分的25万欧

元。合伙人出资后,便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

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

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3)A、B还应当与C共同承担对Y公司剩余25

万欧元的赔偿责任。因为在德国,合伙不具有法

人资格,合伙人的对外责任不以出资额为限。

第二章

1

保险公司的拒付理由在合同法上不能成立。因为

李昌镐小同学所患的急性肺炎并不是投保人事

先预知的,投保人在与保险公司签合同时并不存

在欺诈;争议中的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是由

保险公司负责起草的,保险公司一方面承诺保险

期限为1年,另一方面又在实际上除了规定的方

式不区别任何情形地缩短了保险期限;根据格式

合同的解释规则,格式合同内容矛盾时,做出对

非起草人即投保人有利的解释。

2

(1)N是否能提出以上的抗辩理由要依第三人的

情况而定:如果第三人是合法善意地持有票据,

则N不能对第三人提出那些抗辩理由;否则,可

以。

(2)N与E存在共同办企业的合同,他们之间应

遵循诚信原则。本案中,E显然对N做出了欺诈

的违约行为,N可寻求合同法上的解除合同、要

求赔偿等救济措施。

第三章

1

(l)被告分行的上述高级经理表示提供信贷的信

件构成要约。因为该信件的内容非常明确、肯定,

包含了要约所必须的明确性条件。

(2)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尽管东京总

行并没有批准该笔贷款并在最后决定拒绝提供

该笔贷款,但是,被告分行的上述高级经理在作

出要约时使原告产生了合理的根据相信被告的

代理人即该高级经理其伦敦董事会已批准该笔

贷款的信息,换句话说,被告分行的上述高级经

理有表见代理权。

(3)就此案而言,被告应当吸取的经验教训是:

必须加强其员工的国际商事代理法教育,尤其要

了解表见代理规则。

2

(1)如果丙大学在英美法系国家打官司,在乙公

司披露甲公司是被代理人的情况下,可选择甲公

司或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本案中的代理在

英美法系国家属于未经披露的代理,在发生纠纷

时作为第三人的丙大学知悉了被代理人,就可以

选择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中的任一人主张权利。但

是,在乙公司始终未披露甲公司是被代理人的情

况下,则丙大学只能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因

为丙大学只知道乙公司是合同的当事人。

如果丙大学在大陆法系国家打官司,则只能向乙

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

司之间的代理在大陆法系国家属于间接代理,未

经乙公司的转让,丙大学不能要求甲公司履行任

何义务。

(3)乙公司如果起诉请求支付20台电脑货款,

应以丁公司为被告。因为订立合同时,丙大学明

确地告诉了乙公司其是丁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并

且对其代理签订的合同无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履

行责任。

第四章

1

(l)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之间发生纠纷时,

如果不存在明示或暗示的法律适用条款,则应适

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2)中国A公司8月26日的回电构成要约。因

为该回电的内容非常明确、肯定,不仅包含了交

易对象、价格和数量这三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

售合同公约》规定的要约明确性条件,而且还包

含了装运时间等内容。

(3)对方9月12日的来电构成承诺。因为该来

电虽然附加了包装条件为“需提供良好的适合海

运的袋装”的内容,该附加内容并没有实质性改

变中国A公司8月26日的要约条件。从《联合

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来看,中国A

公司要约中本来就暗含着其应当提供良好的适

合海运的包装义务。

(4)根据《公约》,中国A公司不能于9月12日

前撤销要约。因为《公约》只允许在没有注明接

受要约的日期或使受要约人无理由相信要约是

不可撤销的情况下,赋予要约人撤销要约的权利;

本案中,A公司8月26日的回电非常明确、肯

定,且注明了接受要约的日期,该要约无疑是不

可撤销的要约。

(5)中国A公司9月13日的复电不构成有效的拒

绝,其理由也不充分。因为美国B公司9月12

日的来电已构成有效的承诺,双方当事人之间已

成立了合同关系,货物价格在国

文档评论(0)

191****1314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