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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准则.pdfVIP

2024北京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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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

北京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

务市场秩序,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消

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

定本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消防技术

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机构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后,应当将机构和

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第四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合法公正、诚实信用

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从业准则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五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

收费标准、从业准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

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第二章从业条件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

第六条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应包含

“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或“维保、检测、评估”等内容。

第七条机构工作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应当具有权属证明文件;属

于租赁的,应当具有出租方权属证明和双方租赁合同证明文件,且场所

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

第八条机构应当建立仪器设备档案,配备的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

全评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第九条机构应当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

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对所属从业人员的管理。注册消防工程师不

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

第十条机构聘请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应当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职业方向和技能要求进行执业。

第十一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应当落实消防设施

维护保养检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服务,应当落实消

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要求。

第十二条机构应当加强质量管理,按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

件》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

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记录、作业指导书等内容。

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应当包括评估组、评估计划、评估方案、

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质量、评估报告等内容。

第三章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第十三条机构应当设立技术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消防技术服务实施

质量监督管理,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注册执业的技术

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第十四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并明确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

格。

市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和完善消防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社会消

防技术服务机构参考使用。

第十五条机构承接业务,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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