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pdfVIP

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pdf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

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

条例》等法规,结合医院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因临床、医技、护理等因素引发的院内医疗

纠纷。各科应进一步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制定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积极防范医疗事

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章医疗纠纷受理

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

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工作,并妥善保存病历,收集和保存有关

实物及证据等,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科室层面,并及时上报

医务科。

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封存有关的病历资

料及相关物品,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和调解,及时组织

XXX讨论,得出初步结论,并将情况如实向业务院长或院长

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较为复杂或严重的医疗纠纷由业务院长或院长根据医务科

的报告,组织院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讨论和鉴定,

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医务科严格按照医院《医疗纠纷投诉处理

程序》的要求,负责进行接待、调查、处理等相关的工作,并

将处理结果上报分管院长和院长。

医疗纠纷发生后经医患双方协商,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由医务科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准备相关资料,报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按程序

进行。

第三章医疗纠纷鉴定

医院医疗纠纷事故技术鉴定小组承担医院医疗纠纷鉴定工

作,其程序如下:

各科室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必须组织XXX讨论和评析,并

把结果及时上报医务科。纠纷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要写出

书面报告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经过、自己应负的责任及吸取的

经验教训。医务科负责收集患方投诉材料。

整理有关资料,组织有关医疗、医技、护理、管理方面鉴

定专家进行医院内的医疗纠纷鉴定。纠纷发生科室负责人及相

关责任人有责任及义务配合进行有关医疗事故调查及医疗事故

鉴定工作。

组织院内医疗纠纷鉴定的目的是对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

存在的缺陷、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意见,并确定医院有无过错及

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

第十一条规定了医院医疗纠纷事故技术鉴定小组和上级鉴

定委员会之间的权威性问题,明确了以上级委员会结论为准的

原则。

第十二条对于一些小的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但

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医务科报告和备案,以避免给医院

带来不良后果。

第十三条针对责任认定不确切的情况,规定了不同情况下

主要责任人的认定方式,如主管医生或首诊医师、上级医师、

主刀医师、带教老师、护士和护士长等。

第十四条明确了责任程度的四种分类,包括完全责任、主

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以便对责任人进行认定和追究。

第十五条规定了经过鉴定组织鉴定和通过法律途径或上级

主管行政部门解决的医疗纠纷,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必须认可处

理结果。

第十六条对于不配合解决纠纷或故意挑起医疗纠纷的科室

和责任人,规定了以医务科处理意见为准和从严处理的原则。

第十七条规定了在患者生命危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而采取

紧急医学措施造成的不良后果,经过鉴定委员会确认治疗措施

得当而不追究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第十八条规定,在医院批准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新疗法

的前提下,临床科室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充分准备。如果

因为业务技术不成熟或医院医疗设备条件所限而导致医患纠纷,

不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九条规定,如果经过医院医疗纠纷事故鉴定组鉴定,

发现纯属技术因素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责任人平时工作认真

负责、责任心强,且以前从未发生过医疗纠纷,那么可以适当

下调个人承担的经济赔偿,并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规定,如果医疗纠纷事故鉴定委员会认定当事人

及科室无医疗过错及过失行为,但患者无理取闹,医院从稳定

大局出发进行补偿,责任人不会被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当事人及科室虽然存在过错或过失,

但采取了积极措施避免更大损害后果的发生,并且XXX自行

化解纠纷,没有给医院造成损失,责任人也不会被追究责任。

文档评论(0)

yaning596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