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国际私法考试知识點范围
1.国际私法的调整對象:即涉外民事关系,又称国际民事关系,即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等原因中至少有一种為外国原因的民事关系。
2.我国国际私法的范围:a、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合用规范
b、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c、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我国在国际私法范围問題上到达的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二条第一款:本法规定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管辖权、法律合用和司法协助,包括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3.国际私法渊源特點,类型及我国的特點
a特點:两重性和多样性
b类型: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国际公约,国际通例
c.我国特點:国内立法,国际公约,国际通例,但不承认判例。
4.国际私法定义: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為调整對象,以处理法律冲突問題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為最基本的规范,同步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防止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
5.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學的关系
a、区别:前者是法律部门,由法律规范构成,具有法律效力;後者是法學學科,由學說、理论、主张构成,不具有约束力,但具有影响力。
b、联络:都是国际經济关系的产物,都是上层建筑;国际私法學以国际私法為研究對象,其研究成果又服务于国际私法,對其产生和发展起重大影响作用。
6.法则区别說发展阶段
a意大利法则区别說
b法国的法则区别說
c荷兰的法则区别說
7.法则区别說代表人物和重要观點
a.巴托鲁斯,重要观點:法则的辨别及各自合用范围
b.达让特莱:反對契约當事人实行“意思自治”,竭力推崇属地主义。
C.杜摩兰:人法、物法和行為法,并竭力主张扩大“人法”的合用范围。這种划分只有在不根据双方當事人的自主意思而直接取决于法律的强制性時才有必要。他在《巴黎习惯法评述》一書中提出了“意思自治”原则。
D.胡伯:《论罗馬法与現行法》“胡伯三原则”
8.“法律关系本座說”代表人物和重要观點
萨维尼:他從一种普遍主义的观點出发,认為应合用的法律只应是各该涉外民事关系依其自身性质有“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他不讨论法律的域内域外效力問題,而主张平等的看待内外国法律,這样就到达如下目的,即不管案件在什么地方提起,均能合用同一种法律,得到一致的判决。他认為应當承认存在著一种“互相交往的国家的国际法律共同体”,并且存在著普遍合用的多种冲突规范。這是由于法律关系依其性质總是与一定地区的法律相联络。
9.《法国民法典》历史地位
法国民法典的编纂,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重要体現三個方面:
A.国际私法调整领域的扩大
B.本国法主义的诞生
C.成文的国际私法规范确实立
10.统一的国际私法组织有哪些?
(一)海牙国际私法會议
(二)泛美會议
(三)利馬會议
(四)蒙得维的亚會议
(五)欧盟
(六)联合国和其前身国际联盟
11.我国国际私法最早观點?
公元651年唐《永徽律》之《名例篇》诸化外人相犯条:“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12.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一)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概念
国际民事法律冲突,是指某一民事关系波及两個或两個以上国家的法律,所涉国家的法律對同一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定不一致,它們都规定要合用各自的法律调整這一民事关系,因而存在应选择合用何国法律的矛盾冲突現象。
(二)国际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1、各国间必须存在民事、經济和文化往来
2、各国的民商事立法對同一問題的法律规定不一样
3、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商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13.冲突规范的类型和立法选择理由
a.單边冲突规范:防止立法外延的扩大,明确法律规定的精确性。
b.双边冲突规范:具有公平性和规范性,無论国内立法還是国际立法,都是冲突规范的主体
c.重叠合用的冲突规范:反应各国家民族利益冲突,以及扩大本国法律管辖范围和调整作用的立場,也反应各国积极增進国际民事經济来往,防止過于强调本国法律片面作用而带来的负面影响。
d.选择合用的冲突规范
14.系属公式的含义
就是把某些处理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為国际上公认的或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以便处理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合用問題。系属公式是以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為基础发展起来的。
15.几种常見的系属公式
(1)、属人法(2)、行為地法(3)协议缔結地法;(4)协议履行地法;
(5)婚姻缔結地法;(6)侵权行為地法;(7)立遗嘱地法。
16.准据法的概念及其特點
(一)概念:它是指經冲突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