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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安全评价师之基础知识-1:法规(2015).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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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适用范围单击此处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演示发布的良好效果,请言简意赅地阐述您的观点。您的内容已经简明扼要,字字珠玑,但信息却千丝万缕、错综复杂,需要用更多的文字来表述;但请您尽可能提炼思想的精髓,否则容易造成观者的阅读压力,适得其反。1.适用范围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第6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排除适用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6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的安全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第6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设计的安全管理设计单位的条件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设计人员、设计审核人员。二是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第6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⑵设计文件鉴定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第6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装置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第6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使用登记安全技术档案*第6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3.特种设备故障和事故隐患的处理事故故障消除报废注销*第6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资质电梯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前的试运行和例行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安全电梯运行安全4.公共服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事故隐患报告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第3章安全评价相关行政法规01第1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02第2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03第3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04第4节工伤保险条例05第5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06第6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07第7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08第8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09第9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10第10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7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第302号国务院令发布《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下简称302号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行政法规。这部行政法规的核心,是建立了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法律制度。*第7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责任主体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行政责任的有关责任人。一、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责任主体302号令确定的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范围为下列七类事故:特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二、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事故种类*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302号令规定,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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