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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1459-2013 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通用技术条件 .docxVIP

DB51T 1459-2013 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通用技术条件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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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20.20A0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1459—2013

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通用技术条件

2013-03-11发布2013-04-01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I

DB51/T1459—201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场所、环境和仪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环境条件和作业场所基本配置 3

附录B(规范性附录)检测设备和仪器基本配置 4

II

DB51/T1459—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司法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向东、李山桥、刘朝宽、刘沛奎、蒋青、柳靖、刘国华、杜艳雄、曾红彬。

1

DB51/T1459—2013

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通用技术条件、场所、环境和仪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执业许可、资质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51/T1457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分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检测鉴定detectionappraisal

按照法定程序确定鉴定对象的一个或多个特性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3.2

检查鉴定inspectingappraisal

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根据专业判断确定其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4基本要求

4.1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符合《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4.2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具备与其执业项目相适应的司法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体系应满足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4.3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具备与其执业项目相适应的司法鉴定人,其资质应是省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有效的证书。

4.4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具备与其执业项目相适应的从事检测鉴定或检查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人员技术评定要求。

4.5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具备与其执业项目相适应的鉴定标准和的鉴定依据。

2

DB51/T1459—2013

5场所、环境和仪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

5.1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具备与其执业项目相适应的办公场所、鉴定场所和辅助场所。

5.2鉴定场所和辅助场所需要的面积和设置应符合执业项目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环境条件和作业场所基本配置应符合附录A。

5.3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具备与其执业项目相适应的环境条件,有特殊环境条件要求的应有测量、控制设施。

5.4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检测活动,应当具备与其执业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计量器具量值应溯源。检测设备和仪器基本配置应符合附录B。

3

DB51/T1459—201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环境条件和作业场所基本配置

序号

鉴定项目

环境条件

场所要求

1

办公场所基本配置

常态环境

具备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具备固定的业务接待、档案、鉴定功能区域;

具备电力配置、固定电话、固定传真、网络设施;场所消防安全设施齐全。

2

机动车检查鉴定

常态环境

面积50平方米以上;

具备检查地沟或举升装置;具备水、电设施配置。

3

机动车检测线检测鉴定

应符合国家质监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国家认监《委机动车技术性能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规定的场所规定。

4

其余鉴定项目

按照申请鉴定项目技术标准规定要求配置环境和场所。

4

DB51/T1459—2013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检测设备和仪器基本配置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最小分辨率

1

基本配置

长度测试

直尺

钢卷尺卷尺

游标卡尺

螺旋千分尺百分表

轮胎花纹深度尺塞尺

激光测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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