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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劳动关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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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单方提出又分为三类情况:过失性解除(无条件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何证明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告知录用条件告知考核标准,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估制度实行背景调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二)(2)非过失性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和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BDAC用人单位应制定不胜任工作的客观标准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须适度法定程序不能省略慎用“末位淘汰”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三)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出现了法定事由时的批量裁员。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依据前款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对劳动者的解雇保护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应征入伍,在义务兵服兵役期间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01注意追究当事人的违约责任03不得采取扣档不放的作法02不要轻易在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上签“同意”的字样。04仍然要注意签字手续问题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注意的问题五、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未提前30日通知而最后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迟延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2到期也不能终止的情况**劳动关系管理第一部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产生的一种社会关系。01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继续增长,增长率上升较快02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与上年大体持平,涉及03人数有所下降04经济较发达地区是劳动争议案件多发地区05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裁决比例仍然偏高06绝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者提起申诉,胜诉率较高2011年劳动争议的特点第一个层次,有些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有意识地采用了非法的节省人力资源成本的做法,第二个层次,企业对劳动法理解过于僵化,第三个层次,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出现纠纷后,无规章可循,第四个层次,企业颁布规章制度缺乏应有的程序,使得缺少对以前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员工的约束力,即规章制度没有经过全体员工的认可;第五个层次,就是企业虽有相关的规范,但在与员工建立、变更、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没有按规范去做,应有的监督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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