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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十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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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

新法已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

自1996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修,4月27日教育部举办新

闻发布会对新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解读,让我

有机会对新法有个更深入的学习与研读。

“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目的是为了推进职业教

育高质量发展,也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认可职业教育。”

很多专家如是说。

“不被关注与认可”是长久以来对我们职业教师冲击

最大的一个“痛点”,而这次立法让职业学校的师生们对前

景充满了更多的憧憬。

于是,循着这样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寻找“被认可”的

痕迹。

1、教学的内容更全面。新法强调必须在坚持领导下,开

展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市场、

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

学。提出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可弃,

要致力于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全面提高受

教育者素质的教育活动。由此可见,职业教育的内容在新法

中被明确、拓展和强调,教育变得更系统、更全面、更“以

人为本”,足见职业教育更具办学魅力和社会认可性。

2、教学类型更明确。新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

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

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

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

展”的陈述改变,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职业教育

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

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

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

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

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

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

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

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技

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

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

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

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

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

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爱好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或就业,

或升学,或读研,读大学的路径也更通畅,参加职教高考、

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中高职分段培养、中职毕

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以及通过国际

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通道多样,尊重学生发展个性差

异,满足了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适型”需要。

5、校企合作更紧密。对职业培训提出就业前培训、在职

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等概念,使职业学校的

办学内涵更广泛,收入更合法,职校教师的工作积极心被无

限激发;新法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

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

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

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办学力量更强大;也鼓

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

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特色学

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对

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可以按照

规定享受补贴。双向融通,使职业教育更有吸引力和办学实

力。

综上所述,新法的颁布与执行是与时俱进,适应发展需

要的好法。在新法界定的内容范围可见,职业学校办学将比

过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而入读职业学校,将让更多

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有感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

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让

选择职业教育类型的人们有了“定心丸”。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是“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空间、上升有通道”

的教育类型;纵向贯通,搭建起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完整通

道,横向融通,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立交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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