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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MZ/T234—2024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基本规范
Basicspecificationforhome-basedelderlycarebedservices
2024-12-26发布2025-2-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
MZ/T234-2024
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服务机构 1
5服务人员 1
6服务对象 2
7服务内容 2
7.1适老化改造 2
7.2智能化配置 2
7.3上门照护服务 2
8服务要求 2
9服务流程 3
9.1接受咨询 3
9.2受理申请 3
9.3开展评估 3
9.4制订方案 3
9.5签订协议 3
9.6服务实施 3
9.7服务终止 4
10服务评价与改进 4
附录A(资料性)家庭养老床位配置项目参考清单 5
参考文献 7
I
Ⅱ
MZ/T23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民政局、江苏省民政厅、南京市民政局、江苏民生职业培训学校、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重庆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现代智慧民政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何妮、刘大伟、林莉、倪伟、周新华、杨靖、夏凡林、徐志广、陈健、余法、梁明哲、樊斐、董阳子、翁静骞、邹清权。
1
MZ/T234-2024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基本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为居家失能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及提供与之相关的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2195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
MZ/T218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家庭养老床位home-basedelderlycarebed
面向居家养老的失能老年人,依托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化配置、上门照护服务,让老年人在家就能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形式。
3.2
相关第三方relevantthirdparty
老年人配偶、监护人以及为老年人提供资金担保或委托代理的个人或组织。
4服务机构
4.1应依法登记设立或备案,具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的养老服务企事业单位、组织(统称为养老服务机构)。
4.2应组建与老年人服务需求及服务内容相适配的专业服务团队。
4.3应建有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具备对老年人日常需求及时响应及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的能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信息宜与当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
4.4应向社会公布服务热线、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服务监督方式等信息,公布信息应真实、完整、有效。
4.5应针对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可能存在的各类潜在安全风险,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定期演练不断完善预案。
4.6应保护服务对象及相关第三方隐私,未经服务对象或相关第三方同意,不得泄露服务对象及相关第三方信息。
4.7应做好服务对象档案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服务对象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评估报告、体检报告、病史记录、服务记录。
5服务人员
5.1应符合从业要求,上岗前应进行专项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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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T234-2024
5.2应遵守职业道德,熟悉本岗位服务程序、操作技能规范、风险防范措施等要求。
5.3应了解老年人情况,包括基本信息、健康信息、照护内容、生活习惯、兴趣爱好等。
5.4应在上门服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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