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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用户侧节能管理技术导则》(第3部分:施工与验收).docxVIP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用户侧节能管理技术导则》(第3部分:施工与验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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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区域集中供冷用户侧节能管理技术导则(试行)

第3部分:施工与验收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4年12月日

目录

TOC\o1-1\h\u26761前言 -1-

4680引言 -2-

8473第一章一般规定 -4-

2158第二章施工 -5-

12100第三章验收 -18-

7085附录A施工安装记录 -26-

3427附录B验收记录 -27-

18017引用标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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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用户侧节能管理技术导则(试行)》的第3部分。本文件共分为以下5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节能设计。

第3部分:施工与验收。

第4部分:运营管理。

第5部分:评价。

主编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参编单位:国电投琴澳智慧能源(广东)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

主要起草人员:王斌、王援、闫忠元、赵彦琅、邓景生、胡雅洁、胡博智、杜卫、潘家鹏、杨晓华、吴青、李慧、袁丽卿、赵秀珍、王玲续、李晓峰、马佃森、冯鹏、梁丽华、李凤鸣、王桂荣、肖媛媛、程书峰、王天博、张峰瑞、霍猛、张龙、张辉、杨璞。

主要审查人员:吴创伟、邱润华、曾伟平、彭九如。

最终解释权归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引言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推进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建设,构建智慧能源管理体系,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区域集中供冷用户侧管理,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及行业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作为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用户侧节能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营管理及系统评价的执行依据。

合作区地处高温高湿气候区,现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用户侧主要有以下问题:

(1)未充分考虑项目低负荷运行情况,导致系统实际运行工况与设计工况不匹配,冷量能耗偏高;

(2)冷量计量系统不完善,收费模式不统一;

(3)智能化监测与控制不完善;

(4)项目空调施工无法完全适应集中供冷项目特征和气候特点;

(5)用户侧运营管理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

为解决上述问题,从源头规范设计,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特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用户侧节能管理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拟由以下5部分构成,后根据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用户侧节能管理工作的需要,再视情况进行调整。

第1部分:总则。本部分主要阐述合作区区域集中供冷用户侧节能管理的总体共性要求,明确了节能设计的总体规定,系统施工、验收、运营管理及评价的总体要求。

第2部分:节能设计。本部分对集中供冷用户侧节能设计提出要求,主要包含:一般规定、建筑热工设计、系统设计、绝热保冷设计、能量计量设计、系统监控设计、节能管理平台设计等内容。

第3部分:施工与验收。本部分对集中供冷用户侧系统施工与验收提出要求,主要包含:施工与验收的一般规定及详细规定等内容。

第4部分:运营管理。本部分对集中供冷用户侧运营管理提出要求,主要包含:运营管理的一般要求、管理制度、人员配置、工具配置、维护标准、服务响应标准等内容。

第5部分:评价。本部分对集中供冷用户侧系统评价提出要求,主要包含:系统评价的一般规定、系统性能、冷量能耗、计量系统、自动控制、运营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是《导则》的第3部分:施工与验收。

第一章一般规定

1.1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制定专项的施工技术方案。

1.2工程施工应根据施工图及相关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使用的材料与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有中文质量证明文件,并齐全有效。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与设备。

1.3隐蔽的设备及阀门应设置检修口,并预留足够的检修操作空间,满足检修、操作和维护要求。

1.4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部位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附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分项工程验收。

1.5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完成设备系统安装、调试与试运行、系统检测后进行。

1.6当按计算方法检验时,其抽样数量除本导则另有规定,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应符合表1.6的规定。

表1.6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检验批的容量

最小抽样数量

检验批的容量

最小抽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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