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企业法务管理工作指引.pdfVIP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不朽。——《左传》

企业法务管理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监管企业法务管理工作,依法维

护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

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下属企业

法务管理工作。本指引所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下属企业,是指市国资委监管企

业直接或者逐级投资的全资、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金融服务类企业的分支

机构视为其下属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法

治化和规范化,营造良好的企业法治环境和法治文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企业法务管理机构应当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落实作用,

加强合规制度建设,探索构建法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协同运作机制,提高

管理效能,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五条企业中从事法务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勤

勉尽职,严格履行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第六条市国资委对企业法务

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评价和检查。

第二章法务管理组织体系

第一节总法律顾问

第七条总法律顾问是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由董事会聘任,

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企业应当设置总法律顾问,坚持专职化和专业化方向,并写入公司

章程。

第九条担任总法律顾问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执行党和国

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相关职业资格或法学专业背景。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不朽。——《左传》

(三)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精通法律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

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操守和个人信用记录。

(四)担任企业或同层次企业法律事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括正职和主

持工作的副职)3年以上,或具有累计8年以上法律事务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经

营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相关的经历,熟悉并实际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

(五)市国资委认为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总法律顾问可以从企业内部选拔,也可以通过市场选聘。个别规模

较小的企业或者业务较为单一的企业经市国资委同意可以暂不设置专职总法律

顾问,由分管法律事务或具有风险管理、内控审计等专业背景的企业领导兼任,

同时配备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法律相关职业资格的法务管理机构负责人。

第十一条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全面参与重大经营决策

的法律审核,对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充分发挥法律审核把关作用,

领导企业法务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统一协调处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指导下

属子企业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第十二条总法律顾问实行任职备案制度。企业选聘总法律顾问应当向市国

资委备案;下属企业选聘总法律顾问应当逐级上报企业备案。

第十三条总法律顾问由董事会聘任,直接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企业应

当建立总法律顾问列席党委会、董事会参与研究讨论或审议涉及法律合规相关议

题,参加总

文档评论(0)

183****173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