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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全.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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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际控制人(de)概念

(一)公司法对实际控制人(de)界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三款(de)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de)股东,

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de)人.”

控股股东是与实际控制人不同(de)概念.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de)规定,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de)股份占

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de)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de)比例虽然不足百

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de)股份所享有(de)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de)

决议产生重大影响(de)股东.”

因此,基于公司法条文,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de)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证监会扩大了实际控制人(de)内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de)

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法律字[2007]15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会将公司控制权界定为“是能够对股东大会(de)决议产生重大

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de)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de)直接或者间接(de)股权投资

关系”.根据上述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均可被界定为实际控制人.在实践中,证监会有

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界定为同一人(de)案例.

沪深交易所对实际控制人(de)界定存在不一致.上海证券交易所(de)股票上市规则仍与

公司法保持一致,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不是公司股东(de)人.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则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

行为(de)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综上,实务中,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de)股份达不到

控股股东要求(de)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de)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信息披露(de)要求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de)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6年

修订)(de)要求,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最终(de)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

二、实际控制人相关主要法律法规

(一)公司法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

以上,或者其持有(de)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de)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

份(de)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de)股份所享有(de)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会、股东大会(de)决议产生重大影响(de)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de)股东,

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de)人.”

(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

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四)公开发行证券(de)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

公开发行证券(de)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第三十五条规定,

“发行人应披露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de)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de)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

(1)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de)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为法人,应披露成

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构成、主营业务、最近一年

及一期(de)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并标明有关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

如为自然人,则应披露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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