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whPPT课件.pptxVIP

  1. 1、本文档共5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4生物危害评估

当实验室活动涉及传染或潜在传染性生物因子时,应进行危害程度评估。危害程度评估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生物因子的种类(已知的、未知的、基因修饰的或未知传染性的生物材料)、来源、传染性、致病性、传播途径、在环境中的稳定性、感染剂量、浓度、动物实验数据、预防和治疗。

危害程度评估应由适当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一、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动物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予以公布。;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主要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为规范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操作,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卫生部组织制订了《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已于2006年1月11日下发。;(一)《名录》编写说明;编写原则;涉及病原微生物;参考主要资料;有关说明;有关说明;(二)有关实验活动分类的说明;《名录》的结构;;病毒培养:指病毒的分离、培养、滴定、中和试验、活病毒及其蛋白纯化、病毒冻干以及产生活病毒的重组试验等操作。利用活病毒或其感染细胞(或细胞提取物),不经灭活进行的生化分析、血清学检测、免疫学检测等操作视同病毒培养。使用病毒培养物提取核酸,裂解剂或灭活剂的加入必须在与病毒培养等同级别的实验室和防护条件下进行,裂解剂或灭活剂加入后可比照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防护等级进行操作。

动物感染实验:指以活病原微生物感染动物的实验。

;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指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在采用可靠的方法灭活前进行的病毒抗原检测、血清学检测、核酸检测、生化分析等操作。

灭活材料的操作:指感染性材料或活病毒在采用可靠的方法灭活后进行的病毒抗原检测、血清学检???、核酸检测、生化分析、分子生物学实验等不含致病性活病毒的操作。

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指针对确认无感染性的材料的各种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无感染性的病毒DNA或cDNA操作。;脊髓灰质炎病毒

这里只是列出一般指导性原则。目前对于脊髓灰质炎病毒野毒株的操作应遵从卫生部有关规定。对于疫苗株按3类病原微生物的防护要求进行操作,病毒培养的防护条件为BSL-2,动物感染为ABSL-2,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在BSL-2,灭活和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均为BSL-1。疫苗衍生毒株(VDPV)病毒培养的防护条件为BSL-2,动物感染为ABSL-3,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在BSL-2,灭活和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均为BSL-1。上述指导原则会随着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病毒的进展状况而有所改变,新的指导原则按新规定执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临床和现场的未知样本检测操作可在BSL-2或以上防护级别的实验室进行,涉及病毒分离培养的操作,应加强个体防护和环境保护。要密切注意流行病学动态和临床表现,判断是否存在高致病性病原体,若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病原体,应在相应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开展工作。;本表未列出之病毒和实验活动,由各单位的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危害程度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如涉及高致病性病毒及其相关实验的应经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论证。;在卫生部发布有关的管理规定之前,对于人类病毒的重组体(包括对病毒的基因缺失、插入、突变等修饰以及将病毒作为外源基因的表达载体)暂时遵循以下原则:

(1)严禁两个不同病原体之间进行完整基因组的重组;

(2)对于对人类致病的病毒,如存在疫苗株,只允许用疫苗株为外源基因表达载体,如脊髓灰质炎病毒、麻疹病毒、乙型脑炎病毒等;

(3)对于一般情况下即具有复制能力的重组活病毒,其操作时的防护条件应不低于其母本病毒;对于条件复制型或复制缺陷型病毒可降低防护条件,但不得低于BSL-2的防护条件,例如来源于HIV的慢病毒载体,为双基因缺失载体,可在BSL-2实验室操作;;(4)对于病毒作为表达载体,其防护水平总体上应根据其母本病毒的危害等级及防护要求进行操作,但是将高致病性病毒的基因重组入具有复制能力的同科低致病性病毒载体时,原则上应根据高致病性病原体的危害等级和防护条件进行操作,在证明重组体无危害后,可视情降低防护等级;

(5)对于复制型重组病毒的制作事先要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得到所在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对于高致病性病原体重组体或有可能制造出高致病性病原体的操作应经国家病原

文档评论(0)

QualityDocument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