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制度大全.pdfVIP

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制度大全.pdf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XX市医学重点

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医学重点学

科、重点后备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在医疗卫生发展中的重要作

用,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学科技术水平,特...

XX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后备学科建设,充分发

挥学科建设在医疗卫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学科

技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旨在进一步调整重点学科建设布

局,与国家人口与健康重点发展方向接轨,从本市防病、医疗的重点领域

和急需加强的学科领域着手,在本市医疗卫生单位有重点地选拔一批学

科作为市医学重点学科,并选择一部分学科作为重点后备学科加以建设。

第三条医学重点学科是指在我市范围内,该学科在技术水平、科学

研究、人才梯队培养和科室管理等方面处于明显领先。医学重点后备

学科是指尚达不到重点学科建设条件,但在某个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及发

展潜力的学科。

第四条列为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是通过申报、立项,经过3

年一轮的重点扶持和建设,力争造就几个在宁波市内有影响力的具有明

显优势的重点学科;重点后备学科通过三年的扶持和建设,经评估为优秀

的,列为下一轮的重点学科。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对象

第五条申报重点学科的基本条件:

(一)建设目标必须对人类的健康促进和提高疾病预防、诊断、治疗

的质量具有重要价值,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重点学科总体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达到本市内医疗卫生单位的

领先水平,社会反映情况良好。

(三)该学科必须已列入本单位的重点建设计划。

(四)重视学科的内部管理,已制定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保障措施

完善。

(五)学科带头人必须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副高在50周

岁以下,正高职称在55周岁以下。

(六)学科带头人近五年来在本学科领域内获得过县局级科技进步奖

或县局级以上立项课题(排名前二位)。

第六条申报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包括社会办医疗机

构。

第三章评审与立项

第七条学科申报采取学科申请、单位遴选、择优推荐的方式。申

请者填写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上报至市

卫生局。

第八条学科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实行专家评

审制。市卫生局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综合评定后确定建设对象,每个重

点学科最多确定一家承担单位。

第四章学科建设与管理

第九条对列入局级建设计划的学科:

(一)由市卫生局与其承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建设合同,承建单位

应根据入围学科的建设目标,制订详细的建设计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

施。所在单位应在经费、设备及日常管理等方面为学科建设积极创造

条件。

(二)学科带头人调离单位或因故离开本学科组1年以上的,由学科

所在单位15天内向市卫生局提出更换学科带头人的申请并经市卫生局

审核后确定。未报告的,发现后取消该学科建设资格。学科建设中发生

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计划合同等情况的,应由所在单位向市卫生局报告,

终止其建设计划。市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退还建设经费。

(三)建设单位每年11月底须向市卫生局报送年度学科建设实施情

况和下一步建设计划,并按需随时报告重点学科列入建设计划后的发展

情况和动态信息。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列入建设计划的学科进行年度

考核评估,建设结束后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学科建设进行终末考核验

收。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条学科建设单位设立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后备学科建设专项

经费,经费主要来源为各类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经费及单位配套资金。

第十一条市卫生局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列入市级医学重点学科

和重点后备学科予以经费补助。

第十二条重点学科、重点后备学科建设经费应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学科负责人在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

监督下使用。

第十三条对获得重点学科建设的承担单位,局建设期内补助一个学

科总计30万元,重点后备学科减半补助。各单位必须以不低于1:2比例

予以配套,确保学科建设顺利进行

文档评论(0)

151****573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硕士毕业生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