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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会计准则必威体育精装版发展培训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二)—股份支付准则的必威体育精装版变化及其他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技术中心陈奕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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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MChin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2010年10月18、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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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目的
●了解《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对股份支付方面规定修改的原因和依据
●掌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对股份支付方面规定的修改内容以及与原规定的差异
●掌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中新规定的实务应用
●了解《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涉及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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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股份支付准则的必威体育精装版修订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标准执行问题
●融资融券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
●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认股权证,权证持有人未行权时发行方的会计处理
●IPO发行费用的列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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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准则的必威体育精装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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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规定原文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
企业集团内涉及不同企业的股份支付交易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构成)内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二)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解释发布前股份支付交易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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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中的对应规定
●GroupCash-settledShare-basedPaymentTransactions(AmendmentstoIFRS2)
-2009年6月发布,自2010年度起生效AdobeAcrobat
一整合了国际准则体系下的两个解释公告7.0Document
·IFRIC8ScopeofIFRS2
·IFRIC11IFRS2—GroupandTreasuryShareTransa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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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修订概述
●适用范围
-对于发生于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不同成员企业之间(接受劳务企业与负有结算义务的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相关各企业自身财务报表上的处理
·此处“企业集团”的概念与合并报表准则所指的“企业集团”概念一致,即包括母公司及其控制的全部子公司。
·企业与作为其控股股东(或最终控制人)的自然人之间发生的类似交易,企业一方的会计处理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本条并不是针对整个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处理。(站在整个合并集团角度,接受服务方和结算义务方均为本会计主体,且使用本集团自身的权益工具或者其金额与本集团权益工具价值相挂钩的现金进行结算,因此属于常规的股份支付业务,无需特别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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