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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少儿加护(2023)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说明书.pdfVIP

平安附加少儿加护(2023)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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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少儿加护(2023)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说明书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本附

加险”均指平安附加少儿加护(2023)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简称少儿加护疾23)合同。

产品特色

120种重疾保障为孩子构建守护一生的健康防线

提供120种重大疾病保障,守护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人生关键期加量保障暖心守护

30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发生重疾,除给付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按本附加

险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障为家人留一份爱

身故保险金对抗人身风险,守护家人生活

说明:本说明书中所称“重大疾病”指平安附加少儿加护(2023)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

同所定义的120种重大疾病

主要保单利益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主险保险期间届满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

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下列三者的最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1)确诊时本附加险的基本保险金额;

(2)确诊时主险及本附加险的现金价值之和。

(3)确诊时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及本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

险费之和×已交费年度数

被保险人在主险保险期间届满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

-

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1)确诊时本附加险的基本保险金额;

(2)确诊时本附加险的现金价值。

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3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经医

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除给付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按照本附加险

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合同终止,主险基本保险金

额按给付的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险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

基本保险金额确定。

若被保险人合同生效前已发生某重大疾病,合同生效后再次发生该重大疾病的,我们

不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主险保险期间届满后身故,我们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

同终止。

(1)身故时本附加险的基本保险金额;

(2)身故时本附加险的现金价值。

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我们仅给付其中的一项且以一次为限。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

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

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不包括经输血、因职业关系、器官移植导致

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

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的

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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