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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课堂PPT.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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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esquieu内容提要:添加标题三部代表著作简要介绍添加标题思想概述添加标题孟德斯鸠生平简介添加标题思想来源与联系添加标题我的思考添加标题孟德斯鸠生平简介孟德斯鸠(1689-1755),出生于法国波尔多一个贵族世家,原名:查理?路易?德?色贡达,后来他继承了伯父的“孟德斯鸠男爵”的尊号,所以一般称之为“孟德斯鸠”。他曾担任波尔多高等法院的庭长,流连于巴黎,后来他卖掉这一职位,然后游历欧洲各地(其中对他影响较大的是的是意大利和英国)。孟德斯鸠生平简介他年轻时代专攻法律,也当过律师,又有政治经验,同时也很喜欢历史、哲学、自然科学等多种学问。他既好学,又有经济力量、社会地位和充裕的时间去周游列国吸收经验和知识,从事著述。二、三部代表著作简要介绍1.《波斯人信札》(1721)孟德斯鸠的成名作,是一部书信体哲理小说,出版后成为当时的畅销书,书中假托两个周游欧洲的波斯人的通信,从不同的地位与角度,对法国当时的社会进行抨击。2.《罗马盛衰原因论》(1734)孟德斯鸠在在1728年开始游历欧洲各国,1731年回国后三年闭门不出,整理所搜集的资料,专事著述,于1734年出版《罗马盛衰原因论》。书中对罗马的兴盛及衰亡的原因作出了分析。这部书与《论法的精神》的思想有紧密联系。二、三部代表著作简要介绍二、三部代表著作简要介绍3.《论法的精神》(1748)孟德斯鸠最为重要的著作,是他一生的研究成果和理论的总结。此书主要讲述法律、政治、历史方面的内容,涉及政体、分权学说、政治自由、地理与政法关系、经济、工业、商业、人口、宗教、社会变革等诸多方面的关联和问题。三、思想来源与联系自己的从政经历、法律职业经历、多方面的学识、游历的所见所闻以及收集的资料、自己的思考培根的实验主义(科学归纳法)笛卡尔的理性主义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政体学说自然法学派洛克的政治哲学三、思想来源与联系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对政体的分类:孟德斯鸠的法学思想也属于自然法学派。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在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区别于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实证法”和社会法学派的法的本质是“社会秩序”),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自然法高于人为法,它的公道原则是永恒的、也是普遍适用的。之前的自然法学家通常通过自然法学说结合社会契约论来构建理想社会模型,孟德斯鸠承认自然法,但他却从社会本身的状况来说明、阐述社会政治问题,更具有进步性。孟德斯鸠提出了自然法的基本准则:(一)和平的愿望(二)为维持生存而寻找食物【课本中:自保】(三)两性之间相互存在的自然的爱慕【课本中:爱他人】(四)希望过社会(群体)生活三、思想来源与联系立法权行政权对外权洛克的“三权分立”说国王或政府议会相互分立相互制衡三、思想来源与联系四、思想概述1、三种政体孟德斯鸠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是从政体的性质和原则中引申出来的,政体的性质和原则决定着国家的各种制度,立法应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原则动力原则动力在专制国家里,人人都是平等的,因为人人都是奴隶。2、法的精神人类的一般法就是人类理性,每个国家的政治法律等社会制度都是人类理性在特殊情况下的具体表现——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的“法的精神”。3、自由理论孟德斯鸠认为,“自由是人的天性”,“政治自由只在宽和的政府中存在,也只有靠法律来保障”,但自由不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我个人理解为:法律保护着自由,也限制着自由;人拥有权利,但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孟德斯鸠的自由理论是分权制衡学说的引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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