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DB3401T 346—2024《食品抽检分离工作规范》.docxVIP

DB3401T 346—2024《食品抽检分离工作规范》.docx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ICS67.040

3401

CCSX00

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标准

DB3401/T346—2024

食品抽检分离工作规范

Workspecificationofsamplinginspectionseparationforfood

2024-12-23发布

2024-12-23实施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

限公司、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安

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

限公司、安徽天祥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安徽赛如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宣萍、刘钦、王相召、黄生勇、林赤瑜、张媛媛、貌达、张光军、荣庆、徐利

斯、祝红蕾、金泽、刘忆中、殷兵、刘峪欣、汪雨濛、刘一峰、郑楠、马腾飞、董婉婉、陆乐、丁磊、

张强、高洁、方文加、施红陵、夏月先、张春慧、董鹏、张常鑫、吴敏、杨广满、杜恺、焦密密、刘浩

文、陈欣、王金伟、王子骏、张潇炜、林梦妮、吴照堃、靳伟伟、张玉龙、周芷芳、王俊彦、石瀚洋、

郑莉、王东东、张林颖、纪扬扬、张薇、喻传胜、汤郑、徐万鹏、周晴晴、卫志东、张俊、余嗣禹、何

梓煜、方仲文、张继伟、黄岩、石磊。

食品抽检分离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食品抽检分离工作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工作模式、工作开展、样品的储存与运输、

样品交接和问题处置。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检分离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nationalfoodsafetysamplingandinspectioninformation

system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发建设,供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录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

等信息的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3.2

食品安全承检机构foodsafetyinspectionagency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承担市场监管部组织的各类食品安全抽样、

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

3.3

食品安全抽样单位foodsafetysamplingunits

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的承检机构(以下简称“抽

样单位”)。

4

5

抽检分离工作模式

抽检分离工作模式包括两种:

a)抽样工作、检验工作分别由不同的承检机构承担;

b)由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抽样工作,承检机构负责检验工作。

抽检分离工作开展

5.1下达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制定食品抽检分离工作计划,并在系统中部署工作任务。开展食品抽

检分离工作的单位需要在任务开展前制定抽检分离工作方案,并上报下达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审

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工作。

5.2食品抽检工作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

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文件要求开展。

6

样品储存与运输

6.1对于易碎品、有储存温度或其他特殊储存条件等要求的样品,抽样单位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保

证样品的运输过程符合标准或者样品标示要求的储存条件,避免因包装破损而导致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或因储存条件不符合样品标示要求而导致的原有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状况发生改变。

6.2对于需要冷冻冷藏保存的样品,应按样品标示要求冷冻冷藏保存,并保存相关温度监控记录,样

品到达承检机构时,应保持冷冻冷藏状态且不改变性状。

7

样品交接

7.1样品移交

7.1.1抽样单位应在抽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取的样品(含备份样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

样单》(除已交付被抽样单位和抽样单位自留的,其他均交付承检机构)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移

交确认单》(一式两份,见附录A)一起移交承检机构,确保样品与抽样文书一一对应,封条完好,样

品状态符合检验要求。

7.1.2对保质期短的样品应与承检机构确认满足检验周期后及时移交至承检机构,保质期少于15日的

样品应在2日内移交。

7.1.3大批量样品移交时,为防止承检机构在信息核对和样品移交入库耗时较长,抽样单位应妥善暂

存样品,在样品移交有效期内分批进行移交。

7.2样品接收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私信】删除!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313124133000044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