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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学 课件 第4章 国家行政体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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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行政区划4.4.1行政区划的内涵4.4.2地方行政建制4.4.1行政区划的内涵行政区划就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一般来讲,国家结构体系拥有两个层面:一个是纵向的层级结构,另一个是横向的类型结构,也就是在同一层级中,存在不同类型的国家结构单元。行政区划的层级与一个国家的中央地方关系模式、国土面积的大小、政府与公众的关系状况等因素有关。大多数国家的行政区划体制在其宪法中做出了明确规定.行政区划的建立和变更,一般需要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我国的宪法列举了中国的行政区域,它们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依据宪法规定,这些区域都设置有全面治理该区域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4.4.2地方行政建制国家是按地方行政建制来设置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划定其治理的行政区域。基于统治与管理方面的需要,在中国行政区划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过许多不属于正式地方行政建制的其他地方建制单位。这类地方建制单位基本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只承担单一职能的,主要是行使监察权力的建制单位,如西汉的州、唐代的道;另一类是承担多种职能或全部职能的行政分治单位,如当代的地区。一个建制单位的名称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地理名称加上建制种类单位名称。如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吉林、长春、朝阳为地理名称,省、市、区为建制种类的单位名称。******行政组织学(第二版)张昕李泉主编行政组织学(第二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第4章国家行政体制目录4.1国家结构形式A4.2单一制B4.3联邦制C4.4行政区划D4.5地方自治与区域主义E4.1国家结构形式4.1.1国家结构形式的界定4.1.2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4.1.1国家结构形式的界定国家结构形式是在国家机构体系内纵向配置国家权力行使权并规范其运用程序的制度模式。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职能赖以实现以及国家权力行使权借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国家区域构成单位划分;(2)各层级区域单位的法律地位和权限划分;(3)处理全国性政府与区域性政府之间纵向职权关系的原则;(4)各层级政府之间权限争议的解决方式。4.1.1国家结构形式的界定核心问题就是,全国性政府与各级区域性政府之间的权限划分,以及相应的利益和财富分配。现代的国家结构形式共同的、基本的特征:(1)国家结构形式表现出某种类型的民主事实;(2)各层次政府的地位和权限由宪法或法律加以确认和保障;(3)行政区划和职权的配置状况经长期实践检验证明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4)建立了各级政府间的冲突协调机制以及法定的权限纠纷裁决机构;(5)有宪法意识较深厚的国民、具备法治观念的政治家和文武官员队伍,以及较为廉洁守法的政府。4.1.2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对国家结构形式进行基本分类的方式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三种:按照建立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不同原则,国家结构的现代形式主要分为两种,即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将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单一制是形式比较简单,只有一部宪法和一个中央政府的国家;而复合制是形式比较复杂,由两个或者多个成员国家组成的复合国家。介于联邦制与单一制之间,还存在一些国家结构形式,如英联邦那样的国家间的共同体,苏联解体后的一些独立的加盟共和国组成的独立国家联合体(独联体)。4.2单一制4.2.1单一制的界定4.2.2地方自治的单一制4.2.3中央集权的单一制4.2.4民主集中的单一制4.2.1单一制的界定关于单一制的几种观点:一些学者认为,单一制是指主要的国家机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对该国领土内所有地区和国民行使全权的国家。另一些学者认为,单一制是由若干不享有独立权限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联合组成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单一制的直接法律表现是国家机关职权的纵向配置,但它的实质是公共利益在国家机构体系内的纵向配置,归根结底是公共财产在各级政府间的纵向分配形式。4.2.1单一制的界定要确切地描述单一制下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划分,就得将职权具体区分为管辖对象和管辖方式两个部分。在国家行使管理权的全部事项中,有些属于中央专有的职权范围,地方通常不得染指,如外交、国防、货币发行;有些事实上或法律上由地方单独自主管理,如市场设置、垃圾管理;更多的事项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行使管理权,如治安、环境保护。中央是中央与地方这一对矛盾的主导的和决定性的因素。大权都集中在中央,地方除坚守法定职权范围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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