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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赠与协议合同
机动车赠与协议合同篇1
车辆赠与协议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车辆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恳信用的原则,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其全部的___________一辆(车牌号:)无偿赠送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赠与。
其次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车辆具有全部权,其全部权证明为:_________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号。
第三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当日内将车辆向乙方移交。
自移交之日起由该车发生的相关一切责任,事故、赔款和交通罚款均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若与移交上述车辆有关的费用包括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留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完全知晓并情愿对因此之后造成的任何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之日其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机动车赠与协议合同篇2
赠与人:
受赠人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宅:
住宅: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受赠人二:
受赠人三: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宅:
住宅: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受赠人四:
受赠人五: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宅:
住宅: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进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乐观性和制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进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正、公平互利、诚恳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赠与
1、赠与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掌握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进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一般股。
3、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甲方。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担当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进展。本协议商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状况,假如成果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详细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打算。
其次条、受赠人丢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商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消失下列情形之一,即丢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缘由离开工作岗位的;
(2)全部丢失或部分丢失民事行为力量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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