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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第三版)课件 第3章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的法制化;第4章公共部门危机管理:国际借鉴.pptx

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第三版)课件 第3章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的法制化;第4章公共部门危机管理:国际借鉴.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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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明著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第三版)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

第三章公共部门

危机管理的法制化03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

目录1“公共紧急状态”的确切含义234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5678西方紧急状态的立法模式西方紧急状态法中的行政紧急权我国公共部门危机管理法制化的现状与主要问题我国公共部门危机管理法制化的完善对策《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主要内容9《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突破与制度创新《突发事件应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完善路径1011《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际适用创新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立法制度创新

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关键术语·公共紧急状态·紧急状态立法模式·行政紧急权·公共部门危机管理法制化·紧急状态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主要内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突破与制度创新·《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完善路径·《突发事件应对法》适用创新·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立法制度创新

(1)在宪法中对紧急状态进行原则性规定,此后根据宪法制定全国统一的紧急状态法,紧急状态法是效力位阶低于宪法的实施性法律。这种模式主要体现在大陆法系国家之中,如法国《紧急状态法》和俄罗斯《联邦紧急状态法》。(2)国家没有成文宪法,在宪法性文件中对紧急状态进行规定,紧急状态法律体系较为完备,发展趋势是对现有法律进行整合,然后颁布统一的紧急状态法。这种模式主要体现在普通法系国家之中,如英国《国内紧急状态法案》和美国《国家紧急状态法》。(3)宪法没有对紧急状态做出规定,全国也没有统一的紧急状态法,但各州根据宪法性文件制定自己的紧急状态法律,如澳大利亚各州的紧急状态法律。(4)宪法对紧急权做出笼统的规定,没有制定统一的紧急状态法,如德国现行的紧急状态制度是由《基本法》(第17次修改)(即所谓“紧急状态宪法”)规定设立的。(5)宪法没有对紧急权做出规定,全国也没有统一的紧急状态法,紧急状态类法律规定分散在自卫、防灾、治安、防止经济危机等单行法中,如日本。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3.1公共部门危机管理法制化:西方经验3.1.1西方紧急状态的立法模式趋势:在由宪法对紧急状态进行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之上,对现有的紧急状态法律进行整合,然后制定一部统一的紧急状态法。

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3.1公共部门危机管理法制化:西方经验3.1.2西方紧急状态规定的模式1.采用列举式方法,以事件或情况的结果为依据界定紧急状态的含义2.界定紧急状态的统一性标准,再对紧急状态进行分类3.采用概括式的界定方法,没有对紧急状态进行细化分类

2.中央与地方权力的整合问题现代国家的权力越来越大,但它并未变得越来越有效率。因此,控制国家的权力只能是部分的解决办法:我们也需要使它更好地运作。4.紧急状态下的公民权利保障问题由于行政紧急权的行使可能会给公民权利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所以,相关国家的紧急状态法也就紧急状态下的公民权利保障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1.行政紧急权的运作问题行政紧急权的运用必然导致行政权的扩张,因此,法律应当明确行政紧急权行使的要件、方式和界限等,在紧急状态的宣布和紧急状态的解除方面都必须有严格的法律依据,特殊法律文件的颁布也要有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3.对行政紧急权的监督和制约问题对行政紧急权的监督一般可以分为立法监督和司法监督。“事先监督模式”较“事后监督模式”能够更有效地保证立法监督落到实处。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第三版)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3.1公共部门危机管理法制化:西方经验3.1.3西方紧急状态法中的行政紧急权问题

我国涉及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分为四个类别: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我国公共部门危机管理法制化的现状与主要问题是:行政命令依然发挥着主要作用,但其作用正在减弱;法制正在发挥作用,但还没有成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的主要框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1)由于我国没有在宪法中规定统一的紧急状态法律制度,也没有统一的规定各种危机事件的“紧急状态法”,紧急状态法律制度不统一,每一个单行的法律只能适用于一种紧急状态。(2)有关紧急状态法对政府可以采取的紧急措施规定得不够清晰,很容易为政府随意扩大行政紧急权留下法律上的漏洞。(3)关于紧急情况下行政越权和滥用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健全,问责机制不健全;缺乏紧急状态下公共信息的强制披露机制,公民的知情权无法保障;危机管理的权利救济机制也不完善。(4)已有的公共部门危机管理法律规范执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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