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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北京理工大学远程教育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经济法》期末论文(A)
教学站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职业培训学校奥鹏学习中心[44]学号201963825710081姓名徐俊峰成绩
论文
一、题目:
从下列四个题目中任选一个进行课程论文撰写(一篇论文满分为100分):
新形势下我国经济法基本原则之探讨
析我国当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危害性
论产品缺陷兼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我国社会保障若干法律问题的完善
鼓励根据自身工作或业务体验,适当自调题目,撰写与经济法相关的论文,建议增加副标题以突出论文主题。
二、写作要求
(1)字数要求至少3000字,内容要求语言精练、通顺,内容新颖,层次清楚,格式正确,结构完整。
?(2)避免抄袭现象:①整段抄、整篇抄;②移花接木;③冒名顶替;④直接从网上下载;⑤雷同现象。
?(3)如果发现抄袭或雷同,成绩60分以下。
三、论文撰写的步骤
?1.查阅有关资料:查过刊、查现刊或者网上查阅
?2.写作:
课程论文包含?:(1)封面;(2)题目+学号姓名;(3)摘要;(4)关键词;(6)正文;(5)参考文献。
论产品缺陷兼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姓名:徐俊峰
学号:201963825710081
论产品缺陷兼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以房地产行业为例
摘要: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房地产纠纷日益增多,而房地产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是导致房地产纠纷不断增长的重要原因。首先分析房地产开发商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和生成原因,然后针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以期加强对商品房购买者的法律保护。因此,分析研究房地产开发商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和生成原因,提出防范房地产开发商欺诈行为的法律对策以保护商品房购买者的权益十分必要。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商;欺诈行为;商品房买卖;法律对策
随着我国住宅商品化政策的推行,购买商品房已成为大多数城镇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方式。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够成熟,商品房交易不十分规范,因此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中遭遇房地产开发商欺诈行为的现象屡屡发生。甚至有人把房地产开发商的欺诈称为“房地产黑洞”,意为被骗者防不胜防。
一、房地产开发商欺诈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房地产开发商,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目前,我国房产开发商主要有专营企业、兼营企业和项目公司三类。“欺诈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虚假或歪曲的事实,或者故意隐匿事实真相,使表意人陷入错误而做出意思表示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是指开发商利用资金、身份、信息、人员各方面的优势地位,通过广告、宣传、告知等手段,故意向交易相对人即购房者隐瞒商品房用地、规划、面积、设施、权属等方面的真实情况,诱使购房者与其建立交易关系,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欺诈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房地产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依商品房交易时欺诈行为的具体实施方式不同,可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购房者
这主要是指开发商在媒体及售楼宣传品中虚构商品房的环境条件、道路条件、其他规划条件等,诱使购房者与开发商进行交易。虚假广告是一种有悖于诚实信用的行为,虚假广告对其界定比较困难,对此,我国相关的行政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无证或缺证开发并隐瞒购房者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的规定,开发商售房时必须具有以下许可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如果没有依法取得开发工程所需的各种许可证件且没有如实告知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又不能补办相关手续,这就违反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行政法规,同时因没有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构成了对购房者的欺诈。
3、一房多卖并隐瞒购房者
这是指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售给特定购房者后,又再次或多次将该房售卖给其他购房者的行为。在该行为实施过程中,开发商既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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