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劳动合同法》对HR的
十大影响与风险应对主讲人:鲁志峰中国人力资源开发协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管理科学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就业促进会法律顾问中国劳动保障报社《周刊部》主任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1、规章制度制定、公示风险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通过协商修改完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在单位内公示,或者发给劳动者。1、对策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利用现行民主程序规定,在新法实施前抓紧完善制度;提高证据意识,确保制度的有效送达;制度公示方法:1、员工手册发放法;2、会议宣传法;3、劳动合同约定法;4、考试;5、传阅法;6、职工入职声明法;7、意见征集法。积极组建工会、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减少制度修改几率。问题公示法:1、网站公布法;2、电子邮件;3、实施认可法;4、公告栏、宣传栏公布。2、事实劳动关系存续风险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一个至一年内的,双倍支付工资;01存续超过一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22、风险对策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树立合同先行观念;抓紧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工作;向劳动者发出订立通知书;运用法律解除事实劳动关系。3、无固定期限合同订立风险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签订范围扩大;01签订条件放款;02单位举证责任要求提高;03违法赔偿责任加强。043、风险对策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正确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新法实施前终止的合同要慎重考虑是否续订问题;2对问题员工的处理手段要“硬”;3改变合同期限的长短和续签的安排;4适当利用合同变更手段;5职工不愿订立的要注意保留证据;6合理运用《劳动合同法》的次数计算规定。74、试用期运用不当风险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试用期期限要合法;试用期企业不能脱离劳动合同而存在;试用期工资标准有限制;试用期解除理由应充分。030402014、风险对策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依法确定试用期限;01完善约定录用条件;02通过中长期合同解决试用期过短问题;03革除入职合同期限一年的旧观念;04同岗位工资要设立职级。055、员工流动便利风险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不得收取任何抵押金、抵押物;3提前30日通知是辞职的唯一法律要求;1一般性违约金被法律取消;25、风险对策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合理运用《劳动合同法》的溯及力;理性看待员工辞职问题;着手建立履约奖励制度;对离职手续的办理作出限制。6、企业用工成本增加风险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劳动者“被动”辞职的;01.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终止合同的;02.单位破产、关闭、被吊销或提前解散的。03.6、风险对策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新法实施前把握好合同终止机会;01职工终止的要注意收集证据;02合同续订、终止调查问卷应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03防止工资拖欠问题发生;04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作要重视。057、不当“裁员”风险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231非法解除、终止后果:A、劳动者要求恢复工作;B、经济补偿金双倍支付赔偿金。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后果:支付额外补偿金或赔偿金。限制性解除要提前30日通知,否则要赔偿相应工资。7、风险对策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3241消除武断或主观主义的工作方式;有效运用协商机制。完善《员工奖惩制度》;尽量约定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条件。8、劳务派遣用工风险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风险连带责任。同工同酬;8、风险对策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劳务派遣不应作为用工首选;01020304业务外包比劳务派遣、完成任务合同更具风险低的优势使用派遣必须解决协议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