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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组织培训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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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退伙(当然退伙)《合伙企业法》48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30页,共42页。第1页,共42页。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非法人组织的特点,合伙制度。了解非法人组织的设立与类型,民事能力等内容。重点与难点:1、非法人组织的基本特征2、民事能力的特别规定3、合伙制度第2页,共42页。第3页,共42页。第一节非法人组织概述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地位非法人组织又称“非法人团体”,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第4页,共42页。非法人组织的地位1、民事主体2、相对性(财产和责任不完全独立)第5页,共42页。二、非法人组织的特点(一)为实现一定目的而设立的具有稳定性的组织。1、为实现一定目的设立2、具有稳定性3、有自己的名称,一定的组织规则和组织形式(自治程度高)4、一般应当有两个以上的成员(如合伙)现代法上有例外(如个人独资企业)。(二)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三)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6页,共42页。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人格上:法人具有完全独立的人格;非法人组织的人格具有相对独立性。如在组织上:法人成员、法定代表人的变化对法人无影响,非法人组织组成人员的变化对非法人组织可能有影响;在行为上:法人完全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非法人组织则不一定,其行为能力是限制的(如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财产上:法人的财产具有独立性;非法人组织的财产具有相对独立性。责任的承担上: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非法人组织则不一定,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第7页,共42页。

第二节合伙

《民法通则》30——35条《合伙企业法》1997年通过。2006年修订通过,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普通合伙企业第一节合伙企业设立第二节合伙企业财产

第三节合伙事务执行第四节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第五节入伙、退伙第六节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第四章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8页,共42页。案例分析一:2008年2月,某村民张某见市场上米粉走俏,遂萌发了要办粉丝厂的念头.决定将厂址选在交通比较方便的县城郊外.于是,张某找到居住在县城郊区的李某,提出租用其长期闲置的4间平房,每月付租金1000元,李某提出不收租金,只要张某交纳每年利润的四成即可.张某同意了李某的要求,双方就出租房屋签订了合同.2008年5月,张某在该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随后,张某向银行贷款,购入设备,招聘工人,正式办起了粉丝厂.2009年5月,张某付给李某1.8万元.2010年5月,张某付给李某1万元.此后,由于该地又开办了几个规模更大的粉丝厂,使粉丝厂开始亏损,到2011年2月,共欠某银行债务计5万元左右,粉丝厂不得不关闭停业。问:1、粉丝厂是否为合伙企业?如果是,为何种类型?2、粉丝厂的债务如何清偿?第9页,共42页。案例分析二:张法有(化名)、胡志强(化名)、李向阳(化名)是生意场上的朋友,平时由于生意关系他们经常到一起吃饭喝酒,共同谈论生意经。胡志强、李向阳在做生意的同时又共同合伙开办一个中型饭店。2009年9月,张法有因一时的经济紧张就向生意伙伴胡志强借了5万元钱,约定3个月后偿还。三个月很快就要过去了,在生意资金转借过程中,饭店合伙人李向阳欠张法有2万元货款。张法有就想既然你们共同开办一个饭店,于是就将李向阳欠自己的2万元扣下来,在还款时张法有只给了胡志强3万块钱,胡志强不同意。双方经过协商均没有结果。问:1、张法有的做法是否正确?2、本案应如何处理?第10页,共42页。案例分析三:2008年3月,赣州市李某、何某、韩某三方签定一份《合资协议》,成立一个人合伙组织,主营服装加工,由于经营不当,到2010年5月份,合伙出现严重亏损,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当时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的韩某欲与何某及李某协商处理此事,李何二人告知韩某由其想办法处理,于是韩某变卖厂房及机器设备,所得款项3万余元用以支付工人工资,事后何某不满韩某卖厂行为,提出退伙并要求韩某、李某退还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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