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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中国政法大学张树义
司法考试中,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较难的原因在于:一,比较陌生;二,行政活动的运行逻辑与民事活动的运行逻辑有所不一样,因此在复习过程中,注意将其与民事活动进行对比,在对比中掌握其特殊的运行逻辑。
第一部分行政法的基本理论
首先要掌握行政法所有规范的逻辑起点。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行政活动的法,因此其逻辑起点是行政权力,行政权力的某些性质和特点决定了行政法的诸多特殊规则。
民事权利在法律上具有可以自由处分的性质,行政权力不具有可以自由处分的性质。行政行為不可以自由处分的原因:行政权力首先意味着职权,职权具有的一种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力量;行政权力的另一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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