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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载
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规则
为标准我地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工程(以下简称
建立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建立工程根据国家有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建立工程安全生产设施设
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规定进展设计、施工,竣工投产后到达国家规定的安
全标准,结合《非煤矿矿山建立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方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局令第18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标
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序和加强监视治理的通知》(新安
监非煤字〔2022〕242号),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关于进一步标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程
序和加强监视治理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22〕242号)规定的地州、
市权限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建立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作原则
除自治区安监局负责的建立工程外,地区安监局负责以下建立工程:
1、设计生产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矿山和库容小于100万立
方米或坝高小于30米的尾矿库新、改、扩建工程。
2、采纳竖井深度在120米以下、平硐长度在300米以下、斜井长度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
在200米以下的坑探工程工程;
3、砖瓦粘土矿(场)和采砂场的建立工程。
三、安全预评价
建立工程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展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报
告实行备案制。地区安监局托付哈密地区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开展全地区非煤矿山建立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如下:
(一)建立单位直接向协会提交申请评审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公函和《哈
密地区非煤矿山建立工程预评价报告评审申请表》,并附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预评价报告应根据相应的安全评价导则要求编制。
(二)协会在接到建立单位的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
成评审工作,依据专家的评审意见,连同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安全预评
价报告一并交还建立单位。
(三)建立单位应依据专家评审意见,与评价单位共同修改安全预评
价报告,并形成修改后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送交协会审核。
(四)协会接到建立单位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后5个工作日内,对
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进展审核,提出书面审查结果意见。建立单位对审
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向负责怪案的安监局作出书面说明。
(五)建立单位应将《哈密地区非煤矿矿山建立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备案申请表》、通过审核后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稿,根据分级监管权限,
分别报送到地区、县(市)安监局备案。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
(六)安全评价报告经二次审查仍不合格的,建立单位应请其他具备
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重新编写安全预评价报告,并按以上工作程序重
新进展审查。
(七)负责怪案的安监部门应在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妥备案手续。
(八)安全现状评价遵照以上工作程序执行。
四、设计审查
(一)建立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后,向地区安监局提出安全设施设计审
查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附件2);
2.立项和可行性讨论报告批准文件(按《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
打算》执行);
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4.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含坑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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