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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减刑假释制度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刑罚执行阶段的体现,对于充分发挥刑
罚价值、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在对减刑假释的案件办理中,认定审查
核心条件“罪犯具有悔改表现”,基于目的刑论,是为预防减少犯罪而产生的,
当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接受教育改造,提高法律意识,认识到自己的犯罪给
国家社会带来的危害,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刑罚目的即预防犯罪已达
成,可以适当减免幅度,减轻司法成本负担。但在实践中,由于法定标准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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