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区际法律冲突的调适逻辑.pdf

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区际法律冲突的调适逻辑.pdf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港澳研究2023年第1期

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区际

法律冲突的调适逻辑

冯泽华*

[摘要]在“一国两制三法系”的法秩序下,粤港澳三地分别适用不同的公共卫生法律规

范,造成大湾区公共卫生事务缺乏统一的规则体系,进而诱发公共卫生区际法律冲突,直接弱

化粤港澳三地协同抗击全球性疫情的实效。在“合作型法治”的驱动下,粤港澳主要采取软法

方式推动大湾区公共卫生法治协同建设,力求优化三地公共卫生规范资源的配置,但面临约束

力不足的现实束缚,立法协同整体处于松散状态。为此,宜从三个方面调适大湾区公共卫生区

际法律冲突:首先,由回应型立法理念向“预防—回应”型立法理念转变。其次,因应公共卫

生法治协同的精细化要求,应确立“详尽型为主、纲领型为辅”的立法形式。最后,围绕“规

范基础+区际行政协议+区域示范法”健全协同型立法体系。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区际法律冲突全面管治权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687(2023)01-0066-14

一、引言

后疫情时代,尽管新冠肺炎的“杀伤力”大不如前,但跨区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

工作仍不能松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

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

议闭幕会上也强调:“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

*冯泽华:广东工业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协同治理与法治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工业大学数字经济与数据治理

重点实验室研究员,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本文为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研究”(项目编号:22ZDA124)的阶段性成果。

①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

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第1版。

66

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有必要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常态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机制。倘若每次公共卫生事件均需要

封关防疫,不仅阻碍湾区居民的自由流动与融合,更严重阻碍各类生产要素在大湾区内的跨境便

捷流通。从这个角度而言,后疫情时代,继续讨论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的协同治理并不过时,

有必要对过去三年“封关抗疫”进行理论和实践总结。

在“一国两制三法系”的法秩序下,粤港澳三地分别适用不同的公共卫生法律规范。既有法

秩序虽有助于粤港澳三地在寻求公共卫生法治协同时均“有法可依”,但亦造成大湾区公共卫生

法律规范统合性不足,进而诱发公共卫生区际法律冲突,直接削弱三地协同抗击全球性疫情的实

效。具体而言,粤港澳三地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医务人员专业资格认证、药品注册与

医疗器械互通、阳性CT值认定等领域“各自为政”,加之大湾区突发事件处置缺乏统一制度性

安排,三地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合作治理的组织协调、权责划分、执行方式、监督程序、救

济途径等方面尚无配套制度及实施细则。显然,如此错位的法秩序给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卫生协同

治理带来巨大挑战,新冠疫情防控实践即属明证。从实体性角度而言,公共卫生规范资源蕴含形

式与内容的双重属性,适宜作为大湾区公共卫生法治协同建设的检视对象。而整合粤港澳公共卫

生规范资源,往往需要依托于一定的立法模式。一言蔽之,缓解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范差异所形

成的内在张力,加强粤港澳三地公共卫生法治领域的跨域协作,将“制度之异”化作“制度之

利”,是粤港澳公共卫生法治协同建设的核心命题。

二、大湾区公共卫生区际法律冲突的表现

法律冲突,本属法学之基本范畴,却日渐演变为国际私法(区际私法)的专有术语,被狭

义地理解为在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法域的民事法律对某一民事

文档评论(0)

153****233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教师资格证持证人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3年02月12日上传了教师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