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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香猪养殖技术规范.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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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香猪养殖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描述藏香猪引种、养殖、选留、繁殖、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等生产过程应遵循的技术原则。本规范适用于藏香猪养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T32763藏猪

NY/T471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NY/T3023畜禽粪污处理场建设标准

NY/T1334畜禽粪便安全使用准则

NY/T472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农业部(2017[25])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藏香猪Tibetanflavorpig

藏香猪是指高原型放牧藏猪,或以藏猪血缘为主的培育群体,以放牧为主要养殖方式,具有典型的藏猪外形特征的藏猪商品类群。

3.2暖季Warmseasons

以当地日平均气温稳定≥5℃的初日至终日时期。高寒牧区一般在5~10月。

3.3冷季Coldseasons

以当地日平均气温稳定≤5℃的初日至终日时期。高寒牧区一般在11月至次年4月。

3.4高寒牧区High-coldpasture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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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海拔在2600米以上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

3.5放养(放牧)Grazing

家畜在人工管护的条件下,在草场、草地、林地等环境下自由采食的饲养方式。

3.6精料Concentratedfeeds

又名精饲料,主要包括农作物的子实(谷物、豆类及油料作物的子实)及其加工的副产品,单位体积或单位重量内含营养成分丰富,粗纤维含量低,可消化养分含量多的一类饲料,可分为能量饲料和蛋白质饲料两大类。

4养殖方式

4.1放养

4.1.1放牧环境天然草地、山地、林地等场地环境应符合NY/T391-2013的规定。

4.1.2放牧密度根据草地、草场植被,天然草场、草地放养密度≤5头/公顷,人工培育草地放养密度≤20头/公顷;林地放养密度≤10头/公顷,橡树林、青杠林等可食用物丰富的林地放养密度≤20头/公顷。

4.1.3补饲设施在放养区设置固定的补饲设施。

4.2圈养

4.2.1选址圈舍的选址符合畜禽防疫要求,圈养应具备粪污堆放、发酵处理相应的配套场地。

4.2.2规划面积圈养必须配备运动场,运动场与养殖圈舍占地平均面积按照≥8m2/头规划,圈舍面积按照商品猪1.0~1.2m2/头、种猪6m2/头规划。

4.3圈养与放养结合

4.3.1每天分时段进行圈养与放养,按照4.3.2的养殖密度;分季节进行圈养和放养时,放养参照4.1,圈养参照上面4.2。

4.3.2圈养与放养结合时,圈舍面积按照≥1.2m2/头,放养密度按4.1.2中的密度酌情增加,但不超过2倍。

5引种与选留

5.1引种

5.1.1引种要求不得从疫区引进种猪。种畜销售企业应取得相关资质,并出具当地畜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手续。

5.1.2检疫与隔离引进种猪应按照GB16567-1996进行检疫,经兽医检疫部门检查确定为合格,并经过隔离观察后,方可供生产使用。

5.1.3个体要求种用个体应具有典型的藏猪外形特征(参见GB/T32763-2016),三代以内系谱(血缘)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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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选留

5.2.1选留标准自繁自养在场内进行选留种用个体时,选留个体的祖代、父母和同胞应具备典型的藏猪外形特征(参见GB/T32763)。选留个体三代以内系谱(血缘)清楚。

5.2.2个体要求选留个体品种特征明显,整体结构匀称,各部位间结合良好且紧凑,体质强健,性征表现明显,符合种用要求,无遗传缺陷。

5.2.3选择时间公猪初次选留在1月龄或断奶时,第2次选留在3月龄进行;母猪初次选留在1月龄或断奶时,第2次选留在4月龄进行。

5.2.4性状选择公猪选育以生长速度、肉质为主要性状。选种时选择双睾均匀,大小一致,睾丸围和睾丸长径大的个体;母猪选育以产仔数和断奶存活率为主。选种时选择有5~7对乳头,排列均匀,外

阴发育正常的个体。

5.2.5选留个体的管理后备公猪、母猪在初情期前,可公、母混养;初情期之后,留种公、母个体要分群饲养。

5.2.6使用年限选留种用公、母猪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6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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