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DB33T 2252-2020 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规范  .docxVIP

DB33T 2252-2020 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规范  .docx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ICS03.100.02A0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252—2020

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residentialrentalhousingwithhotel-stylemanagement

2020-03-19发布2020-04-19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252—2020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浙江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局、玉环市公安局、玉环市消防整治铁拳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磊、陈峰、林泰聪、冯涵丰、周勇、谢松吉、郑建华、张新国、蒋鹏、黄健民、朱旭丽、徐亦萍、陈群、王燕、房树仁、刘红莉、魏春梅、方俭裕。

DB33/T2252—2020

1

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工作要求、监督评价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实施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区域居住出租房屋的旅馆式管理与服务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GJ125—2016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DB33/T976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

居住出租房屋的管理机构对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旅馆业客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屋除外),参照旅馆业管理相关规定,通过出租核查、入住指导、退租注销等方式,进行统一管理的模式。

4基本要求

4.1纳入旅馆式管理的居住出租房屋应具备基本居住功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未发生恶劣社会影响事件,房屋安全应符合JGJ125-2016中第6章规定的A、B等级要求,消防安全应符合DB33/T976的要求。

4.2实施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区域应达到以下管理目标,并保留相关记录,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见附录A:

a)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率应达到95%以上;

b)居住出租房屋中的流动人口登记率应达到90%以上;

c)居住出租房屋中的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准确率应达到90%以上。

5管理要求

5.1机构

应明确管理机构,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DB33/T2252—2020

2

a)应建立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化、智能化的管理与服务,并建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居住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信息安全。

b)应建立集政策宣传、租房答疑、出租核查等功能于一体的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

c)应掌握居住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基本信息,开展居住出租房屋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等工作,督促消除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

5.2人员

5.2.1人员配置

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民警、村(社区)干部、流动人口协管员、专(兼)职网格员等工作人员。

5.2.2人员素质

5.2.2.1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相关工作流程、必备的业务技能,定期参加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相关知识培训。

5.2.2.2工作过程中应主动热情、举止文明,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严格遵守群众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规定。

5.3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

5.3.1信息系统

5.3.1.1应具备居住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信息采录、发布、查询、报送、更新、注销等功能。

5.3.1.2应具备与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业务系统联接功能,避免居住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信息重

复录入。

5.3.1.3宜实现工作人员工作轨迹全程留痕,规范工作人员工作行为。

5.3.2工作平台

5.3.2.1可单独设置或与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办公服务场所、便民服务中心、警务室等合署

办公。

5.3.2.2应公开以下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a)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流程;

b)居住出租房屋入住流程;

c)居住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义务。

6工作要求

6.1出租核查

6.1.1工作平台人

文档评论(0)

天使之恋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