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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仁和和润一生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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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仁和和润一生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

招商仁和和润一生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保险,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重要声明

以下关于招商仁和和润一生终身寿险产品的文字说明及利益演示,是本公司供您更加直观地理解

产品和保险条款之用,您的具体权益依保险合同确定。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一般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日的二十四时前身故,我们将按下列金额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系数。该比例系数详见下表一。

(二)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满日的二十四时后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

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系数。该比例系数详见下表一。

表一: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系数表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比例系数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及以上120%

二、意外额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

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除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外,还将额外按照一般身故保险金的2倍给付意外额

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三、公共交通意外额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在进入符合本主险合同

公共交通工具定义的列车的车厢、汽车的车厢或轮船的甲板时起,至走出车厢、甲板时止的期间遭受交通意外伤害,

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除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和

意外额外身故保险金外,还将额外按照一般身故保险金的2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额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四、航空意外额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在进入民航班机的舱门起至

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的期间遭受交通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

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除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和意外额外身故保险金外,还将额外按照一般身故保险金的7倍给

付航空意外额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上述公共交通意外额外身故保险金和航空意外额外身故保险金我们只给付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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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仁和和润一生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

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所有意外额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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