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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估价措施的有关内容(轻易出问答題)
一、四大估价措施的合用对象和条件
1.比较法的合用对象与条件(参見《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措施》第六章)
(1)合用对象:具有交易性的房地产。既常常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房地产开发用地、一般商品住宅高档公寓、别墅、写字楼、商场、原则工业厂房等。而对于那些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特殊工业厂房、古建筑、教堂、寺庙、纪念馆等,就难以采用市场(比较)法估价。
(2)合用条件:同一供求范围内存在着较多的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有健全的房地产市场,便于掌握充足的交易实例资料。一般来說,合适的交易实例要选用3个以上才能满足规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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