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一文解读《增值税法》对企8大利好和4大风险.docx

一文解读《增值税法》对企8大利好和4大风险.docx

  1. 1、本文档共3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一文解读《增值税法》对企8大利好和4大风险

在去年的尾巴,2024年12月25日,《增值税法》通过了,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虽说是2026年才开始生效,还有一年的时间给律师伙伴们学习准备。

但增值税可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真到要实施了再去手忙脚乱地准备,临时抱佛脚,那大把的案源机会可就溜走了。

想要抓住这次的政策红利去展业拓客,咱们律师伙伴们就一定要早做打算,提前学习,尽早布局。

于是,在上周,我就为我们LegalMVP谱法365的会员律师伙伴,举办了一场实务闭门会,专门针对《增值税法》内容进行了详细拆解和梳理。

在实务会上,某位创收逼近8位数的会员律师评论到:

“律师做税务其实类似于IPO业务券商的角色,因为合同与税不分家,所以是蓝海,这次《增值税法》的出台,类似于新《公司法》,可以作出一次非常好的业务切入口,非常期待普法卡片的赋能。”

所以说,律师伙伴们,《增值税法》,真的会是2025年咱们业务布局的一个绝佳切入点。

接下来,我将基于谱法365第二期实务闭门会的内容,从以下3个关键问题出发:

你可以少缴哪些税?

你需要多缴哪些纳?

有哪些注意点和风险?

梳理出关于《增值税法》中对企业的8大利好和4大风险,并解读其对于企业和律师业务的具体影响。

01?《增值税法》中对企业的8大利好

02?《增值税法》中对企业的4大风险

01

《增值税法》中对企业的8大利好

1.1第一大利好:关联企业、家族企业、集团企业内部无偿租赁和无息贷款,可能不用缴增值税了

“视同销售”指的是一些行为表面上看不是销售行为,但税务机关会将其视为销售,应该缴纳增值税,比如如下行为:

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无息贷款、无偿赠送、提供无偿服务、无偿转让资产或不动产。因为这些行为在关联企业、家族企业、集团企业内部非常常见。

这些企业内部之间常有资金拆借的行为,比如内部提供免息贷款。同时还有一些集团化的经营行为,比如总部提供免掉租金的门店、办公楼等。

这些行为,同样被纳入视同销售的范畴,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然而,在新《增值税法》的框架下,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则发生了转变。根据二审稿和正式稿的变化:

首先,是对原有的规定进行了删减,将原先列举的众多具体情形,删减浓缩为三个主要类别。

在《增值税法》的二审稿中,曾设有一个兜底条款,即“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然而,在正式稿里,这一兜底条款被彻底删除。

根据当前的税收法定原则,既然连兜底条款都已取消,那么在没有其他补充规定的情况下,可能仅剩目前这三种明确列出的情形,而不再包含其他未列举的情况。

也就是说,视同销售的情形被大幅度收窄,并且去除兜底条款。

对于企业来说,这其中最大的影响就在于,将“无偿提供服务”这一项从原有的条款中移除了。

而这一调整对企业的运营产生了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无偿借贷和无偿租赁。

首先,关于无偿借贷服务。

过去,许多企业,尤其是家族企业、集团企业等,由于关联公司众多,经常会发生企业间的无偿资金拆借行为。这种无息贷款在以往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因为它被视为一种销售行为。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如当企业集团内单位间的有偿借贷资金符合统借统还条件时,才能免征增值税。

但这样的条件较为严格,必须满足企业集团+统借统还的对应要求。

一方面,根据规定,企业集团的认定过程繁琐,需要全体签署企业集团章程。

另一方面,统借统还要求资金流动具有特定模式:

贷款资金流向:银行→企业集团→下属各企业

归还资金流向:下属各企业→企业集团→银行

尽管之前新规曾取消了统借统还的条件,但企业集团的认定门槛依然较高。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内部的无偿借贷行为可能涉及税务问题。

比如,之前《中国税务报》就曾报道过洛阳市某集团企业因内部资金拆借问题,最终被要求补缴税款及罚款共计4300万元。

而现在,随着无偿借贷服务在《增值税法》正式稿中被删除,未来这类无偿的内部拆借行为有可能不再需要缴纳增值税。

除了贷款之外,其他金融行为,如融资融券、企业间转贷、保理业务等,只要可能被认定为贷款且是无息的,同样可能无需缴纳相关增值税。

其次,无偿租赁服务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我们先来看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一心堂是海南的一家上市企业,主要从事药店业务。在其2023年年报中披露,因税务问题被罚款并补缴税款,总计达2.39亿元。

具体来说,(一心堂)公司及各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有超万家销售门店,绝大部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总部统一租入门面后,无偿提供给作为总部的分支机构(销售门店)使用。

经税务稽查后,总部与销售门店之间应该视同独立纳税人出租门面,即总部按正常市价转租、计算租金收入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金额,这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即无偿提供租赁服务,因此需要补税及滞纳金3亿元。

有人可能会想

文档评论(0)

std85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