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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人事奖励与处分管理制度【专业参考资料】.docxVIP

集团公司人事奖励与处分管理制度【专业参考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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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人事奖励与处分管理制度【专业参考资料】

**集团公司人事嘉奖与处分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涉及的人事嘉奖和处分不包括因绩效考评引起的嘉奖和惩处。有关因绩效考评导致的嘉奖和惩处参见《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治理制度》。

其次章

人事嘉奖

第三条

嘉奖分为: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三种。

第四条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三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仔细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4)

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优秀者。

第五条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二等奖。

(1)

对工作流程或治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确认接受者;

(2)

积极讨论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本钱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露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大事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筹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影响较大者;

(7)

其它应赐予记功事迹者。

第六条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一等奖。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为公司带来显著经济效益者;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

对公司进展有重大奉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第七条

员工嘉奖经批准后生效,三等奖嘉奖300元;二等奖嘉奖1000~2023元;一等奖嘉奖3000~10000元。

第三章

人事处分

第八条

人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四种。

第九条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稍微者;

(2)

客户询问、客户电话处理不当者;

(3)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着装或配戴工作卡者;

(4)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

(5)

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6)

在工作场所阻碍他人工;

(7)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8)

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跑动者;

(9)

上班在不适当时间与同事谈天者;

(10)

工作场所长时间打私人电话者;

(11)

不按工作表和工作流程进展工;

(12)

着装不标准者;

(13)

利用公司办公设备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

上班及工作时间玩电脑嬉戏者;

(2)

未经允许动用他人电脑者;

(3)

对来宾或其他员工无礼,导致不满者;

(4)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金额不大者;

(5)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6)

供应虚假的医疗证明者;

(7)

一个月内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饮酒三次以上者。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辞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携带危急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

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4)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损害者;

(5)

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有意泄漏商业隐秘者;

(6)

职务范围内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缺少、损坏、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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