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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契税--学习兴税 .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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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好公,则天下太平;人人营私,则天下大乱。——刘鹗

契税

一、税种概述

契税是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过程中,

对权属承受方征收的一种税。

1997年7月7日,国务院第224号令发布《中华

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

起施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

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施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契

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二、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受土

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

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包括个体经营

者及其他个人。

三、征税对象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礼记》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承受的土地、房屋权

属,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有土地或

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房屋所有权,是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屋,依

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四、适用税率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

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

定差别税率。

五、税目

(一)征收契税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1.土地使用权出让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土地使用者向国

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孟子》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

互换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售,是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

为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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