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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外延没有重合之处。所有的A都不是B。逻辑上讨论不相容关系,一般限制在同一上位概念下的两个或几个概念间。引进上位概念的因素,不相容关系就有两类:不相容关系互相排斥的两概念外延之和等于二者上位概念的外延。概念A和B下属于概念C,所有的A都不是B,所有的B都不是A,并且A和B外延之和等于C的外延。矛盾关系的两个概念非此即彼,不存在中间项。矛盾关系第二章第四节.3应用逻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闻传播系主讲:郎大地第一章 绪论绪论一般解决三个问题:学习对象、学习目的和学习方法。第一节逻辑课的学习对象1-1.什么是逻辑“逻辑”这个词在不同的环境中有不同的解释:客观事物的规律性。/一定的思维方法和思维习惯。正确思维的方法、规律。/逻辑学,关于思维规律的科学。逻辑课所学习运用的“逻辑”,指逻辑学,又叫形式逻辑、普通逻辑。学习对象:思维形式及其规律。换句话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第一章第一节.21-2.思维和思维形式1-2.1.思维人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两个阶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感知和思维。感性认识:通过感官直接感知客观事物的具体属性,产生感觉、知觉、表象。感觉:通过感官接触,头脑中关于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认识事物是部分的、零碎的。知觉:感觉的综合,人脑对事物的整体性直接反映。表象:有一定概括性,不像知觉必须依赖于事物直接作用于感官而存在,事物属性对感官的直接作用消失以后,表象还可以继续存在于人脑中。第一章第一节.3理性认识:通过大脑对所感知材料加工,得到对客观事物概括的、全面的、完整的认识。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又超出了感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这个高级阶段就是思维。十六字功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思维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反映客观世界的手段,是人脑的特殊机能,人类认识的高级阶段。思维活动的两个本质特征:抽象性:概括事物的本质属性,而撇开其非本质属性。间接性:根据已知推知未然或未知,不必直接感知。正确的思维过程中,存在普遍有效的思维结构。具有这样逻辑结构的思维形式就符合一定逻辑规律和规则,就一定是正确的。正确的思维形式应该符合逻辑规律和规则。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包括正确思维的规律和规则。思维规律思维形式具体的思维过程都有其思维对象,认识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本体,即思维的内容。不同内容的思维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共同的因素。判断、概念、推理等从不同具体思维过程中抽象、归纳出来的,思维活动不可缺少的一般性的因素,就是思维形式。形式逻辑研究对象正是思维形式第一章第一节.4通过对思维规律的研究和发现,逻辑学还研究和探讨一些正确思维的方法,例如概念限制和概括的方法、定义和划分的方法、探求事物间因果联系的方法等等。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以及简单的逻辑方法。简单的逻辑方法这里主要讨论“异”,讨论逻辑学和其他科学门类的不同点。逻辑学和其他学科第一章第一节.5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思维过程中的思维内容,是为思维所反映的客观现实。逻辑学和其他学科的最主要区别在于研究对象不同,不研究思维内容及其和客观事实间的关系,而是研究各个具体思维过程的共同的形式,特别是正确思维的共同形式、结构方式及正确的条件。逻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心理学把思维活动作为人的心理活动的自然过程来研究,研究思维是怎样产生展开、变化、进行,受哪些因素影响。但是不研究抽象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方法,也不讨论思维过程的科学与否、正确与否,逻辑学和心理学第一章第一节.6第一章第一节.71-3.3.逻辑学与语言学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思维成果要靠语言来表达和巩固,一般来说,思维过程常常伴随并依靠语言形式。许多语言问题同时也是逻辑问题。研究对象不同。语言是符号系统,其表达的内容包括人的思维和感情等多方面因素;思维只是人脑的认识活动,抽象结构形式和结构规则都不同。语言有明显的民族性,而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是全人类思维所共有,没有民族性。1-3.4形式逻辑和辩证法辩证法,又叫辩证逻辑,研究对象也包括思维、思维规律以及思维和客观现实之间的关系。第一章第一节.8形式逻辑只从思维形式本身来讨论其规律和规则,不考虑客观世界的变化和发展等因素。辩证逻辑研究人的思维如何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特别是其发展、变化、运动和联系。辩证法既是认识客观世界的方法论,又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有其鲜明的无产阶级阶级性。而形式逻辑不包含世界观的因素,没有阶级性。1-3.5.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数理逻辑是近三百年,特别是近百年来发展起来的逻辑学科。用符号语言代替自然语言总结思维规律,更为严密。重视数理逻辑,对形式逻辑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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