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中邮富富余财富嘉2号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VIP

中邮富富余财富嘉2号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邮富富余财富嘉2号年金保险

(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的额度是不确定、不保证的,在

某些年度可能为零。保险责任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

利的分配方案。我公司会向您寄送每个会计年度的红利通知书,告知

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本产品说明书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均以保

险条款为准。

1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一)产品简称:“财富嘉2号”

(二)产品责任

责任类型责任描述

若被保险人生存,按照已交保费的3.6%给付生存年金。首次给

生存年金付日为第一个保单周年日,最后一次给付日为满期对应的保单

周年日。

满期金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

注:各项保险责任的给付条件及内容详见保险条款。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

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

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公司向被

保险人或其合法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

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

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

险单的现金价值。

(四)保险合同权益

您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可以享有如下保险合同权益:

1.保险单质押借款

保险责任期间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申请办理保险单质押借

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时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其他欠款后余额的80%,具体

可借款比例以本公司当时规定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借款利率参

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并考虑公司资金成本等因

素后确定,具体可向我公司查询。

您应按约定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借款到期之日,若您未能偿清

借款本息,则将未能偿清的借款本息作为新的保险单质押借款本金,视同重新

借款;并按我公司当时适用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我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派发红利、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时,若您有保险单

质押借款本息未能偿清,则我公司有权在扣除借款本息后支付。

2

自借款本息及其他欠款的总额达到保险单现金价值之日的24时起,本合同

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保单红利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我公司分红保险业务

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在保险责任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

规定,我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方案,

红利分配的额度是不确定的。我公司会向您寄送每个会计年度的红利通知书,

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参与红利分配。

3、恢复合同效力

因办理保险单质押借款而导致本合同效力中止的,您可以向我公司申请恢

复本合同的效力。您与我公司经协商达成协议,并偿清保险单质押借款本息后

的次日0时起,本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

达成协议的,我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我公司解除合同的,在您偿清保险单质

押借款的本息及其他欠款后,我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五)分红保险的主要投资策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公众号:全智保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保险条款、费率表、现金价值表、利益演示表、产品培训等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