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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登记登记内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且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按照医疗废物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有明显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应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点;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按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处置01自1973年以来02新现传染病30多种03再现传染病20多种新现与再现的传染病埃博拉出血热01尼巴病毒脑炎02拉萨热03人类克雅氏病04西尼罗河脑炎05人猴痘06裂谷热07委内瑞拉马脑炎08侵袭性链球菌感染09中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四、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医院感染(Nosocomialinfection)中国卫生部,1990病人在入院不存在也不处于潜伏期而在医院内发生的感染,同时也包括在医院内感染而在出院后才发病的病人。HO3%~20%平均9%国5%国7.5%本5.8%国9.72%山一院5%军大附院7.76%医院感染率院内肺炎(美国)平均住院延长4-9天,多花医疗费用10亿美元美国院内感染达210万例/每年我国500万例/每年内科约有1/4的死亡者与医院感染有关外科或重症监护室1/2死亡者与医院感染有关国内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规和指南《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1983年第一版,1993年第三版,1999年第四版《生物危害主要防护:生物安全柜的选择、安装和使用》2000年第二版美国1983年《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一版2003年《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二版(修订版)2004年《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世界卫生组织(WHO)《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010203我国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01022004年8月28日修订2004年12月1日实施1989年2月21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目的: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健康和公众卫生规定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把我国流行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三类01鼠疫02霍乱甲类传染病(2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乙类传染病(25种)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由甲类传染病管理改为乙类传染病管理肺炭疽甲类传染病管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性感冒1流行性腮腺炎2风疹3急性出血性结膜炎4麻风病5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6黑热病7包虫病8丝虫病9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0丙类传染病(10种)详细规定:对流行病预防、疫情报告、严格要求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疫情控制和监督等菌、毒种和病原体样本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我国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应的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的法规2004年11月12日公布及实施BA国务院424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管理实验室的设立与管理法律责任实验室感染控制监督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31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等严重后果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将受到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调对中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病原微生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相关实验活动第一类病原微生物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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