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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3.080.01CCSP66
ICS
93.080.01
CCS
P66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45/T2931—2024
高速公路交叉工程技术要求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xpresswayintersectionengineering
2024-11-14发布 2025-02-01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5/T2931
DB45/T2931—2024
DB45/T2931
DB45/T2931—2024
I
I
II
II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1
5高速公路与公路交叉 2
互通式立体交叉 2
分离式立体交叉 2
交通组织 3
6高速公路与铁路交叉 3
一般规定 3
新建高速公路下穿既有铁路工程 4
新建高速公路上跨既有铁路工程 4
新建铁路上跨既有高速公路工程 4
新建铁路下穿既有高速公路工程 5
7高速公路与管线交叉 5
与油气管道交叉 5
与架空输电线路交叉 5
与非架空输电线路交叉 6
参考文献 7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农正定、刘春华、韦昌永、韦红亮、刘定清、莫秋金、黄敏、郑阳光、冯啸天、孙朋雷、刘永胜、熊劲松、杨俭、吴锦世、胡浩、潘荣建、杨森顺、叶吉兴、李金定、谭湘叶、赵艳纳、韦丁学、欧鸥、吴明峰、林荣团。
DB45/T2931
DB45/T2931—2024
DB45/T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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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叉工程技术要求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高速公路交叉工程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规定了高速公路与公路交叉工程、高速公路与铁路交叉工程、高速公路与管线交叉工程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交叉工程。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0423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GB50545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790±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JT/T1311公路铁路交叉路段技术要求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高速公路交叉工程 expresswayintersectionengineering
高速公路与公路、铁路、管线等相交设置的工程设施。
十字立体交叉 crossroad
两条高速公路构成类似十字形交叉的一种互通立体交叉形式。
总则
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或规划高速公路与既有公路、铁路及管线交叉应满足功能、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综合考虑社会条件、交通条件、自然条件、用地等因素
互通式立体交叉设计应以安全为前提,在满足功能的情况下,考虑区域影响因素进行位置和型式的多方案比选。
交叉设计应保证交叉公路功能以及节点交通转换功能,结合既有工程现状,并考虑涉路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高速公路与公路交叉
互通式立体交叉
一般规定
两条高速公路交叉,条件允许时,宜按十字交叉设置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条件受限时,可采用共线设置T型互通式立体交叉,或用双喇叭互通、双T、喇叭加T。
互通式立体交叉主线相互交叉、匝道与主线交叉及匝道与匝道交叉,净高不小于6m;受地形条件或特殊情况限制时,经论证后最小不应小于5.5m;改扩建工程不小于5m。
三岔交叉T型枢纽立交改造成四岔及以上交叉枢纽立交,应根据预测交通量大小和通行能力进行重建或改扩建。
相邻互通式立体交叉的间距不宜大于30km。大城市或大型工业区附近,平均间距宜为5km~10km,最大间距不大于20km。
收费广场中心线至匝道分岔点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至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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