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企业出海税务指南 文章合集-19页.docx

  1. 1、本文档共3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金杜律师事务所KINGWQDMALLESONS

企业出海税务指南文章合集

目录

企业出海税务指南系列文章(一):海外控股架构搭建税务考量

11

企业出海税务指南系列文章(二):海外业务规划税务考量

企业出海税务指南系列文章(三):出海投资“避坑”有道

企业出海税务指南系列文章(一):海外控股架构

搭建税务考量

前言

章慈

合伙人合规业务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目光投向海外市场,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出海为中国企业带来新的商业机遇的同时,也带来全新的海外税收挑战。如何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集团整体税负成本;如何优化供应链、构建境内境外公司关联交易安排;如何提升企业税务合规,避免重大税务风险,都是

合伙人

合规业务部

王晨璐律师助理合规业务部为更好助力企业海外发展战略,我们特推出企业出海税务指南系列文章,对出海企业海外投资架构搭建、业务规划及运营管理等方面涉及的税务规划进

王晨璐

律师助理合规业务部

一、直接持股vs间接持股

海外控股架构可分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两种模式,选择何种持股模式,应重点关注相关国家税收协定网络、利润派回和投资退出阶段的税负情况。直接持股是指中国公司直接持有海外子公司的股权,这种模式操作简单且直接。在投资东道国税收协定网络不够广泛或缺乏更有效的税务规划方案时,直接持股可以作为一个可行的选择。

间接持股则指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控股公司来持有投资东道国公司的股权。

相较于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在投前业务规划、投中运营管理以及投后退出等各环节提供了商业灵活性;而在税务上,间接持股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利用中间控股公司所在地与中国、投资东道国之间的税收协定,以及中间控股公司所在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在股息分配和股权处置阶段的税负成本。出于商业灵活性和税务优化的双重考量,间接持股架构已成为出海企业境外控股架构的主流选择。

-3

O—4

以出海印尼为例,可通过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香港”)搭建中间控股公司降低股息分配和股权处置阶段的整体税负: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股息分配:0%

股息分配:5%

(持股比例25%;

受益所有人)

中国内地公司

中国内地企业所得税:25%

印尼企业所得税:22%

印尼公司

中国内地公司

中国内地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公司

中国香港印尼

印尼公司

中国内地企业所得税:25%

中国香港利得税:0%(离岸股息豁免征税)

印尼企业所得税:22%

直接持股

股息分配:10%(受益所有人)

中国内地印尼

图1: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示意图

如上图所示,在股息分配阶段,直接持股模式下股息分配的路径为“印尼公司→中国内地公司”,间接持股模式下股息分配的路径为“印尼公司→中国香港公司→中国内地公司”。下表对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模式下股息分配各环节的税务影响进行了总结。

涉税环节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股息分配阶段

印尼公司分配股息时的印尼预提税影响

当中国内地公司满足受益所有人条件时,10%1

当中国香港公司满足受益所有人条件且直接持有印尼公司25%及以上股权时,5%2

中国香港公司取得股息时的中国香港税务影响

不适用

中国香港公司可满足香港离岸收入豁免征税机制中的持股要求而就离岸股息收入豁免缴纳香港利得税

中国香港公司分配股息时的中国香港预提税影响

不适用

中国香港不征收股息预提税

中国内地公司取得股息时的中国内地税务影响

需要在中国内地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可就境外已纳税款申请税收抵免

需要在中国内地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可就境外已纳税款申请税收抵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然而,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法律征税。但是,如果收款入是股息受益所有人,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百分之十…

2中国香港《税务(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令》第十条第二款:“然而,如支付股息的公司属某缔约方的居民,上述股息亦可在该缔约方按照该方的法律征税,但如该等股息的实益拥有人是另一缔约方的居民,则如此征收的税款不得超过:(a)(如该实益拥有人是一间公司(合伙除外),而且直接持有支付股息的公司的股本至少百分之二十五)该等股息总额的百分之五…

Q—5

由上表对比可知,间接持股模式下,在股息分配阶段,中国内地公司仅需就印尼公司派回的利润在印尼缴纳5%的预提税。另外,在投资退出环节,中国内地公司可通过中国香港公司转让印尼公司股权退出投资,中国香港公司同样可满足中国香港离岸收入豁免征税机制中的持股要求而就股权处置收益免于缴纳利得税,此时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4A方案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擅长策划,|商业地产|住房地产|暖场活动|美陈|圈层活动|嘉年华|市集|生活节|文化节|团建拓展|客户答谢会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